【银监会: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时出资比例不低于50%】银监会8月7日就《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要求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时出资比例不低于50%,注册资本最低等值100亿元。商业银行作为出资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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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成立,注册资金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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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不得对“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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