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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英马总部办公地难觅踪影 两起官司缠住董事长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7-31 23:21

    每经编辑 李婷    

    每经记者 李婷 每经编辑 赵桥

    曾是业界的“金牌制作”公司,在2013年中视传媒(600088,SH)收购时估值超10亿元,但在遭遇终止收购后,却火速搭上“新船”中科新材(002290,SZ;改名前“禾盛新材”)——一度受到资本热捧的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英马)3年之后,境遇迥然。

    中科新材7月23日晚间的公告显示,其一纸诉状将厦门金英马董事长滕站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共计超3亿元的转让款及利息、违约金。同样从“相爱”到“相杀”的中视传媒则在2016年12月14日将滕站告上法庭,诉请合计1.7亿元的投资成本收益及违约金。目前在滕站作为被告的这两起诉讼中,滕站共计涉及的总金额超过4.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厦门金英马办公场地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102,却意外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在原址办公的已经换做另一投资公司,就连大厦楼下的门牌标示也已更换。

    厦门金英马总部所在地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每经记者 李婷 摄

    注册地难寻公司身影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厦门金英马目前仍然存续,法定代表人为滕站,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3日,最新核准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住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102。

    7月25日,记者来到上述地址却发现已经变更为其他公司。园区多名保安向记者证实,厦门金英马早已经“搬离”。一名保安告诉记者,直到去年还有管理人员给该公司发送物业费用等相关单据。随后,记者向园区管理处——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招商处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认厦门金英马已经退掉了办公室,但该人士拒绝透露厦门金英马相关联系人和其他信息。

    上述招商处负责人表示,厦门金英马当年是由其负责招商引资的企业之一,(该地)为厦门金英马总部,但董事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平日都在北京分公司办公。其坚称厦门金英马注册地址仍在原址,并没有搬走,并一再强调是一家优秀的影视制作公司。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影视公司的运作较为特殊,影视团队都是流动办公,退掉办公场所是因为不需要,公司的主要团队都在北京等地。

    7月26日,记者致电114查询厦门金英马联系方式,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公司在114查号台没有登记信息。

    上海博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剑锋认为,这种现象较为普遍,楼宇经济往往存在经营地与注册地分离的问题,一些公司注册在开发区园区,享受税收等各种扶持政策,办公楼则在写字楼里面,存在真空和灰色地带,没有明确的法律制止这种现象。

    另一业内人士则认为,招商处负责人称厦门金英马未搬走也可能只是在园区内搬家,此举或意在躲避外界关注等多重因素使然。
    按照上述园区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厦门金英马没有继续租用原办公室,但也并没有搬走,而董事长等核心管理人员也并不在厦门办公,如此让人颇感疑窦重重。对此,记者试图联系厦门金英马北京分公司,但遭到回绝。

    已非第一次不能履约

    厦门金英马在业界被认为是老牌影视公司,在2009年11月3日正式落户厦门之时,当时的厦门媒体报道称其为中国名列前三位的民营影视集团。

    厦门金英马官网信息显示,公司创立于1993年,有着业内“金牌制作公司”的美誉,曾获得“飞天”、“五个一”、“华表”等多个奖项。2009年9月,公司成功完成股份制改造,更名为“金英马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6亿元。

    与厦门金英马同一时期成立的还有华谊兄弟、光线传媒等影视公司,公司早年的代表作有《黑洞》《大宅门》(续集)等。也因此,被中视传媒“放手”之后,厦门金英马在半年之后的2014年4月就“搭”上了中科新材。彼时,中视传媒收购厦门金英马预估值为10.2亿元,业界认为终止收购或因估值太高。而随后在中科新材对厦门金英马的重组收购案中,预估值为10.6亿元,在2014年4月支付2.19亿元完成了对滕站所持的厦门金英马26.5%的股权收购。

    当年6月,由于厦门金英马隐瞒了对外担保事宜,最终中科新材和厦门金英马的“联姻”未能成功。此外,因经营业绩未达标,2015年6月3日,中科新材与滕站又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滕站将2.19亿元回购厦门金英马26.5%的股权。双方约定转让款的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17年5月1日前,需支付50%,剩余50%将在2018年5月1日前支付。最终滕站未能履约,在7月24日被中科新材告上法庭。

    无独有偶,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前任”收购方中视传媒也将滕站告上了法庭。根据中视传媒2016年12月15日的公告,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滕站等支付总计1.7亿元的投资款收益及诉讼费等。

    早在2012年,中视传媒和浙江好风影视合作中,中视传媒投入共计超过1亿元,当时滕站代表厦门金英马团队承诺,如果浙江好风严重违反合作合同的约定给中视传媒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者因不法行为损害了中视传媒的应得利益,如果浙江好风无力赔偿中视传媒的经济损失,则由滕站等厦门金英马公司经营团队负责向中视传媒进行相应的补偿。在2017年4月28日,该案已进行了第一次庭审。

    落户厦门背后的投资人

    对于当初厦门金英马落户厦门,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当时厦门金英马股份设立时,一度引入了九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投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九华投资成立于2008年5月26日,注册地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1楼A单元。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九华投资在厦门金英马设立时的持股比例高达52.8%,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始人滕站的持股比例也只有23.2%,位列第二;在2012年,九华投资持股比例一度达到62.97%,随后九华投资逐步撤出。

    2013年8月31日,中视传媒公布重组预案,拟向九华投资及滕站等购买厦门金英马100%股权,预估值为10.2亿元。然而,仅仅在3个月后,2013年11月23日,中视传媒公告终止收购,理由是 “综合考虑到近期行业市场的变化以及本次交易的各种风险因素”。

    在中视传媒收购终止之后,九华投资也随之撤资,2013年8月九华投资将其股份转让给滕站、杨利等人,持股比例降至48%,2014年3月,将剩余股份全部转让撤出,在2014年3月完成股权全部转让,滕站受让剩余48%股权,持股比例达到79.80%。

    根据厦门金英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具体交易细节显示,2013年8月26日,九华投资将所持厦门金英马2680万股转让给滕站、杨利、侯丽娟等20名自然人,转让价格为1元/股;2014年3月6日,滕站受让九华投资所持厦门金英马48%股权(对应出资额为8592万元),转让总价为15465.60万元。

    在2013年9月和11月份,滕站向天策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累计借款约1.1亿元,厦门金英马、杨利、侯丽娟以其全部财产提供“不可撤销地无限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但是,在中科新材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厦门金英马、滕站、杨利、侯丽娟未及时向中科新材提供上述借款和担保信息。

    2015年2月,深交所对上述当事人给予了公开处罚。2017年6月27日,因前述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厦门金英马、滕站等责任人开出处罚决定书,总计罚款130万元。

    九华投资上述撤资是否因中视传媒收购终止影响?在九华投资所在的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1楼A单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未看到公司的明显标示。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九华投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将厦门金英马股权进行了转让,具体情况不了解也不方便透露。

    对于上述诉讼等事项,记者多次联系厦门金英马,但截至发稿,均未能获得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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