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苏杰德 每经记者 岳琦
(每经记者 张怀水/摄)
每经实习记者 苏杰德 每经记者 岳琦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备受关注的山东地矿(000409,SZ)业绩补偿事件再起波澜。
此前业绩承诺未达标,相关股东却金蝉脱壳,早已卖光手中股份,对业绩补偿要求充耳不闻,相关股东之一的山东华源被认为“一毛不拔”。但山东华源就业绩补偿问题起诉山东地矿大股东地矿集团和聚益科系旗下的北京正润(山东地矿作为第三人涉及诉讼),却牵出了一份之前详细内容未曝光过的“抽屉协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两被告是盈利预测补偿事宜的实际补偿义务方和连带责任方。目前,这份“抽屉协议”的真假还难以分辨。
大股东兜底纠纷再起
7月31日,山东地矿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山东华源称,山东地矿2013年重组上市时,山东华源、地矿集团、北京正润等八方与上市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拟购买资产未完成承诺净利润数额,八家发行对象应进行补偿。该协议做出了将近5亿元的高额业绩承诺。
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同日,山东华源与地矿集团、北京正润还签订了被称为“抽屉协议”的盈利预测补偿事宜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两被告共同承诺,两被告是盈利预测补偿事宜的实际补偿义务方和连带责任方,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完成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指标,保证原告不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承担补偿义务。
鉴于以上原因,山东华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抽屉协议”合法有效,由两被告承担相应补偿义务。
实际上,山东华源在2015年曾以相似的理由起诉地矿集团和北京正润。山东地矿公告显示,2015年12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了山东华源的上诉。
山东地矿此前并未在公告中披露该“抽屉协议”的详细内容,山东地矿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山东地矿2013年重组上市时,没有收到过这份三方盖章的补充协议。直到2015年触发盈利补偿义务后,上市公司才收到山东华源关于该补充协议的复印件。
上述工作人员称,收到该复印件后,山东地矿与地矿集团、山东华源、北京正润三方进行过核实,由于三方回答不一,公司无法核实该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山东华源两次起诉,上市公司作为第三方积极应对,由法院对该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做出判定。
承诺方“一毛不拔”原因浮现?
山东华源两次起诉实际上是确认之诉,“抽屉协议”的有效性关系到山东地矿业绩补偿能否尽快完成。
截至目前,尚未履行2014年度业绩补偿承诺的4家发行对象尚需补偿上市公司3624.93万股股份,仅山东华源就需补偿约2400万股。以7月31日山东地矿7.51元的收盘价计算,2400万股市值约1.8亿元。
2013年1月,山东地矿借壳上市之初,山东华源以其持有的42.47%徐楼矿业股份获得山东地矿7121.25万股。根据当时的协议,山东地矿股票锁定期为1年。锁定期满后,山东华源开始了减持之路。
与此同时,收购标的除第一年业绩达到承诺外,2014年和2015年业绩不达预期。山东华源不但未做出任何补偿,还减持套现超过5.6亿元,并一步步出清了手中的山东地矿股份。
“抽屉协议”的存在,让山东华源之前“一毛不拔”的原因得以曝光。
不过,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恩颖此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补充协议或者“抽屉”协议有效,从基本的法律原则来说,对协议双方都有约束,但不得对抗第三方。即程序上,山东地矿有权要求山东华源履行补偿义务,而山东华源则可以根据补充协议要求山东地矿集团及北京正润给予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山东华源此前的控股股东是当地知名企业辰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信集团)。在减持了所持有的大部分山东地矿股份后,辰信集团便将注册资本为33705万元并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山东华源,以200万元的“低价”进行了转让。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