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考虑到行业适应性和市场承受力,为确保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平稳实施,将给予过渡期,于2017年10月1日执行实施。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资本结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
上一篇
证监会:期货公司最低净资本将由1500万升至3000万
下一篇
证监会对九好集团做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小鹏与大众洽谈收购欧洲工厂?大众中国“不予置评”,专家:造车新势力出海正转向“生态输出”
钨业龙头发声:光伏切割难重回碳钢线,钨供需紧平衡整体上将持续
成都如何用一场大赛,为全球创意搭建“产业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