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施娜 肖乐 每经编辑 赵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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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征信业的市场化发展问题受到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贾康提案,建议我国对征信业监管的重心放在征信业务、用户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性等方面,让市场决定征信服务场景。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校长陈晶莹近日建议:为防止我国信用违约风险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转移,客观上要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之外,再培育一些社会征信机构,构建与市场需求适配的多元化全覆盖的征信体系。
征信业缺乏统一标准
我国的征信行业起步较晚,经过30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央行征信中心为主导,民营征信机构为补充的混合经营格局。
我国的征信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家左右;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家左右;第三类是信用评级机构,纳入人民银行统计范围的信用评级机构共70多家。
易观智库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底,央行征信系统已经收录了8.64亿自然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3.61亿人)、2068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央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基本覆盖全国传统信贷市场。
陈晶莹表示,在持牌金融机构之外,一些准金融活动,也形成企业和个人的负债,并对经济金融发展形成重大影响。然而,央行征信中心难以对持牌金融机构以外的债务人负债信息做到全覆盖。
“目前央行征信中心主导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有信贷数据的只有3.2亿人。而我国接近14亿人口基数,诸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有价值的信用信息并没有完全纳入当前数据库,‘信息孤岛’依然严重。”陈晶莹表示。
陈晶莹还指出,我国对于新技术征信服务不够重视,也阻碍了征信业的发展。国内一些新兴征信机构,如腾讯征信、芝麻信用等拥有大量交易数据或社交数据,是个人征信数据的重要补充。但整个信用行业没有一整套统一的行业标准,且目前监管层对于征信信息采集、征信服务范围的限制也在某种程度上排斥了新技术的应用,客观上不利于征信行业的发展。
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实际上,将新兴征信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已有开端,但尚未真正破局。2015年1月,央行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不过,8家个人征信机构的牌照迟迟未能正式发放。
“首批8家民营试点机构至今未获得正式牌照,第二批试点也未能启动,错位互补的征信体系的建设受到极大影响。而一些害群之马打着‘信用服务’和‘数据服务’的幌子,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催生黑色产业链。”陈晶莹说道。
对于未来征信业的发展,陈晶莹建议,首先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全覆盖征信体系。鼓励有技术实力、有数据的公司进入征信业,发挥市场活力;鼓励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二是实施与市场需求适配的监管机制。她认为,征信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在于维护信息主体的权益。在充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允许采集用户正面信息,不应过多限制数据采集范围。监管的强度应随着信息科技创新应用发展进行适应性调整,而不是通过限制创新发展来缓释风险。
三是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严打非法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陈晶莹建议,尽快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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