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份、2月份,银监会开出的百余张罚单中,仅票据业务就占两成左右,罚单超过了30张。在这些罚单中,票据无真实贸易背景以及保证金转存款是最多的处罚事实。
虽然2017年仅仅过去了2个月,但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银监会开出的票据罚单已经超过了30张。在这些罚单中,票据无真实贸易背景以及保证金转存款是最多的处罚事实。
而在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客户授信调查,严格审查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要加强票据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查验和查询查复、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超30张罚单直指票据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在今年1月份、2月份,银监会开出的百余张罚单中,仅票据业务就占两成左右,罚单超过了30张。其中,仅鞍山银监分局就开出5张罚单涉及票据业务。
鞍山银行和中信银行鞍山分行都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前者被罚20万元,后者被罚50万元。此外,鞍山银监分局也对多名高管开出罚单,理由同样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除了上述处罚原因外,保证金违规也是票据业务处罚重点。
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因贷款资金转存银行存款,再质押发放贷款;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被罚款70万元。
南方某银行温州分行因贷款资金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未严格审查借款人借款实际用途,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通过循环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虚增存款,支行负责人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超规定期限,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导致员工发生严重违规行为,被处以共计160万元罚款。
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某股份银行台州分行因贷款资金转本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款资金回流本行补敞口或转存银承保证金,国内信用证议付资金回流开证人用于滚动开证保证金且贸易背景不真实,被处以罚款60万元。
据本报记者统计,票据业务违规的罚款金额通常较大,去年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回流,为票据业务提供担保等违规事实,被银监会浙江银监局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业内呼吁严查高额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过程中,存在签发、转让、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保管、承兑等几十个环节。在这些流程中,每一个流程都可能出现违规的现象。而银行之所以热衷票据业务,就是在于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保证金存款。
一些银行给企业贷款后,要求企业交纳保证金,然后签发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最后再将汇票贴现。这样银行就增加了两笔存款保证金存款和贴现派生存款。
某城商行票据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样的操作并不少见,即使是信誉较好的企业,很多也要缴纳50%的保证金,这对于急需存款的银行来说,是一种常见的手段。
普益标准研究员汤自强表示,随着票据市场的发展,其交易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配套监管机制度未与之相匹配,存在一些监管或法律漏洞,而其中票据中介对于某城商行票据案的贡献尤为突出;其次,票据业务多元风险交错,催生不同作案形式。参与主体的增多以及融资功能的过度挖掘,使得票据市场风险不断累积,而多元风险的交错催生出各种作案形式;最后,票据业务交易获利盛行,监管难度加大。
交易获利一方面成为贴现利率下滑的一种收益补偿措施,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投资标的为票据的理财产品达到出表的目的。这种各种主体参与的交易使得监管难度加大,增加了票据业务的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遏止票据案件频发必须抓住七寸,建议严禁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高额保证金,从源头上根除利用票据虚增存款和票据案件问题。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一律不得超过5%。没有高额保证金,银行就失去了滥签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在动力。因为银行风险敞口数量不变,所以降低保证金比例对银行风险没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