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10年增资6次 长城人寿三家股东联合退出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2-16 00:33

    2016年9月,长城人寿注册资本金增至28.14亿元。但2016年底,长城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9.61%和127.08%,最近一期综合评级为C类。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袁 园 每经编辑 贾运可    

    每经记者 袁 园 每经编辑 贾运可

    继北京金宸星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宸星合)退出后,长城人寿另有四家股东也迈出了减持步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从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了解到,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金投资)、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鼎兴投资)、北京广厦京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广厦京都置业)以及拉萨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祥兴泰投资)等四家企业,目前正联合抛售长城人寿合计11.51%的股权,挂牌价为8.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亚祥兴泰投资外,其余三家股东是清仓退出长城人寿,而这距离去年金宸星合退出尚不到半年时间。对此,长城人寿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利,股东未主动告知公司其转让股权的原因。”

    不过,记者注意到,此前金宸星合退出是源于资金压力,其当时的转让公告中称,股权转让所得交易价款除偿付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该股份质押贷款本息外,还要归还盈泰地产已支付股份交易价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此外,迫于偿付能力充足率吃紧以及经营方面的压力,自2007年1月以来,长城人寿已经先后增资六次。在监管层对险企股东的资金实力提出越来越严格要求的背景下,此次长城人寿四家股东联合卖股的举动或许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针对2016年偿付能力不佳和经营亏损的情况,前述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一方面在跟监管层积极沟通、改进;另一方面,在去年9月完成增资后,公司正在产品研发等方面积极推动业务发展。

    四家股东联合卖股11.51%

    跟其他险企挂牌转让股权不同,此次长城人寿的四家出让股东中有三家是完全退出。

    北交所信息显示,挂牌转让长城人寿的四家股东涌金投资、国金鼎兴投资、广厦京都置业、亚祥兴泰投资此次拟出让的股权分别占到长城人寿总股本的4.26%、4.10%、2.26%和0.89%,合计323909936股(11.51%),转让总价8.1亿元,平均每股2.5元。

    此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受让,受让方只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用,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关于受让资格等监管条件即可,有意向的受让方只需向北交所交纳2429.32万元的保证金即可签署转让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北交所公告及长城人寿2016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除亚祥兴泰投资(持股比例为3.02%)外,此次转让完成后,其余三家股东将完全退出长城人寿,而这已经不是长城人寿股东的首次退出了。

    资料显示,长城人寿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北京,目前注册资本金为28亿元。在公司成立的十余年间,其股东一直更迭不断。2014年8月,入股长城人寿一年的第三大股东北京庆云洲际科技公司将其持有的约1.94亿股(占比10.99%)全部转让;2015年3月,长城人寿唯一外资股东大新人寿也清仓退出;2016年8月,金宸星合将其所持有的1.7亿股股权(占比7.23%)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并在今年1月获得保监会正式批准。

    此次四家股东联合卖股的挂牌项目中披露的信息显示,长城人寿前十大股东分别是: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华信元喜投资有限公司、金宸星合、涌金投资、北京金牛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三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以及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5.57%、14.87%、11.78%、6.04%、4.26%、4.18%、4.18%、4.10%和3.67%。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城人寿近期披露的2016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金宸星合已被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完全取代。

    对于股权的频繁变动,长城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关于部分股东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公司股权一事,公司了解的情况是,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利,股东未主动告知公司其转让股权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些退出长城人寿的中小股东曾面临资金和战略选择问题。以金宸星合为例,其转让长城人寿股权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自身资金问题。

    金宸星合当时的挂牌转让信息中披露的《交易价款支付协议(二)》显示,金宸星合股权转让所得交易价款,除偿付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该股份质押贷款本息外,还要归还盈泰地产已支付股份交易价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作为股东,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型险企来说尤其如此。有鉴于此,保监会在去年底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成为保险公司财务类股东的投资人必须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等资质。

    偿付能力吃紧致增资频繁

    与股东更迭频繁相伴发生的还有长城人寿的增资行动。

    长城人寿成立之初发展较快,分支机构在成立最初的五年间即扩展至10家,行业排名也一度靠前。但伴随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偿付能力出现吃紧状况,发展步伐因此明显放缓。

    为解决上述问题,多年来长城人寿不断增资。比如2007年1月、2007年11月、2011年12月、2012年9月和2013年2月,长城人寿先后增资至4.8亿元、14.075亿元、15.61亿元、15.75亿元、17.7亿元。除此之外,长城人寿还连续发行次级债。其中,2009年定向发行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2.27亿元,2013年底再发行1.53亿元10年期次级定期债。

    不过,尽管增资频繁,但从上述数据可以发现,除2007年1月那次外,长城人寿其后数次增资的幅度并不大。因此,长城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多时候徘徊在Ⅱ类标准附近。

    在偿付能力充足率吃紧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出现了问题。

    本来,遵循传统寿险公司一般7~8年盈利的规律,长城人寿在2012年扭亏为盈,当年实现盈利0.02亿元。随后三年,受经营红利逐渐释放及投资收益提高影响,长城人寿实现持续盈利。根据长城人寿官网披露的信息,2013~2015年,长城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0.55亿元、0.32亿元和1.6亿元。

    不过,随着投资市场环境变化,长城人寿的业绩在2016年出现了反转。公司2016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城人寿期内亏损3.36亿元;二季度亏损加剧,亏损总额达4.99亿元。

    在偿付能力吃紧和亏损加重的双重压力下,2016年9月,长城人寿再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了28.14亿元。但增资并未完全解决长城人寿的问题。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城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9.61%和127.08%,较期初数均有所下滑,最近一期综合评级为C类。

    对于经营方面的问题,长城人寿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目前经营运转正常。虽然在亏损,但长城人寿全年(2016年)保费任务都已经按时完成了。个险、经代、银保等渠道均提前超额完成了(2016年)年初制订的年度保费任务,亏损不会是公司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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