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发现,此事可追溯至2003年,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云南冶金集团等六方共同组建金鼎锌业,通过其开采当时亚洲储量最大的云南兰坪铅锌矿。而原告方的诉求也正针对金鼎锌业——要求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的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陈耀霖 吴林静 每经编辑 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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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谋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宏达股份(600331,SH)身陷诉讼。
日前,宏达股份公告称,云南冶金集团等4位原告将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宏达集团告上法庭,并要求返还合计金额18.9亿元的相应本金和利息。
记者梳理发现,此事可追溯至2003年,宏达集团、宏达股份、云南冶金集团等六方共同组建金鼎锌业,通过其开采当时亚洲储量最大的云南兰坪铅锌矿。而原告方的诉求也正针对金鼎锌业——要求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的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
目前,据宏达股份公告,云南省高院冻结了宏达股份持有的金鼎锌业60%股权。
1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联系宏达股份董秘并短信至其手机,但未能获得回应。
涉及21亿巨额诉讼
宏达股份披露最新诉讼进展称,“法院已受理,举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为21.17亿元。
金鼎锌业目前为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旗下主要资产为兰坪县铅锌矿。自2003年宏达股份拿下控股权后,金鼎锌业又多次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初始设立的5000万元增至3亿元,再增至9.7亿元。截至目前,除了宏达股份,云南冶金集团等四位原告分别持有剩余40%股权。
宏达股份公告称,1月12日,公司收到起诉状,云南冶金集团、怒江州国资经营公司等四位原告将宏达股份及宏达集团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关于第三方金鼎锌业的增资扩股问题。原告方还提出要求,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的金鼎锌业的60%股权无效。
云南冶金集团等原告方认为,“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及股权变更过程中,被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及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要求法院判定宏达股份所持股权无效,同时,金鼎锌业的股权重新划归为4位原告所有。
原告方要求,扣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对金鼎锌业的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两者共需返还2003年至2012年违法获得的相应利润本金,以及计算至前述资金返还完毕之日的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上述资金截至2016年7月31日,合计金额约18.9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股权未来规划里,云南冶金集团希望获得金鼎锌业51%的股权。
目前,宏达股份的2.1亿元资金、金鼎锌业60%股权等都已遭到云南省高院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
13年前六方共建公司
距离上一次关于金鼎锌业的股权争夺,已时隔9年。
自从1984年国家储量委员会认定兰坪县铅锌矿储量超过1400万吨、是“亚洲最大铅锌矿”以来,该矿成了各路资本争抢的“肥肉”。但有统计显示,从1979年~2002年的23年间,就有5家外国公司试图以中外合资的方式开发兰坪铅锌资源,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2003年,铅锌行业低迷,云南四家股东、四川两家股东共同组建了金鼎锌业,宏达集团持股9%,宏达股份持股51%,宏达方面实现控股。另外四家股东云冶集团、云铜集团、怒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兰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分别持股20.4%、1.2%、8.28%和10.12%。
此一时,彼一时,金鼎锌业已不是从前那个“金饽饽”。据宏达股份公告披露,金鼎锌业每年贡献的净利润逐年递减,至2015年全年贡献净利润487万元,2016年半年报显示,金鼎锌业当年上半年亏损2764万元。
该矿的储量也在逐年下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兰坪铅锌矿保有可采锌金属量541.76万吨,铅金属量127.49万吨,2015年度开采锌金属量16.26万吨,铅金属量2.4万吨。
即便如此,金鼎锌业依然被宏达股份器重,2016年半年报显示,铅锌产品营业收入占宏达股份上半年营收的70.82%。2013年,宏达股份曾定增38亿元“补血”,其中18.5亿元是为了满足金鼎锌业的资金需求。至今相关技改工程还在推进。
去年有色金属行业处于上升势头,生意社分析师刘美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尤其是铅、锌价格增势明显,多家公司在抢占矿权。据其估计,2017年,铅锌的价格还将在2万元/吨左右高位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9月,金鼎锌业的董事会曾发生过一次“大换血”,原9名董事仅两人留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为云南冶金集团董事长田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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