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9日起,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中心城区第一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的道路上行驶。
昨(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1月9日起,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中心城区第一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的道路上行驶。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以内道路通行的,承运单位应当事前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据民警介绍,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组织及其车辆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运输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记者了解到,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罐车必须安装或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所装载的液体危险化学品必须与核准的类别以及罐体喷涂介质一致。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一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明令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道路行驶。
民警提醒,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