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云南能投宣布与贵盐集团、广西盐业签署经营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在不少地市获得独家或优先供盐权。昨日,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盐业改革落地初期,具体模式仍处探索阶段,云南能投的这次尝试提供了一种具有可行性的方案”。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陈星 记者 谢振宇 每经编辑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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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置换交割,置出亏损氯碱业务的云南能投(002053,SZ)随后确立了“盐业+天然气”双主业战略。
尽管天然气业务动作频频,但云南能投曾在2016年半年报中指出,其天然气资产仍处建设期,尚未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有力支撑。目前,云南能投主要依靠盐业收入拉动。
12月22日,云南能投发布公告,宣布与贵盐集团、广西盐业签署经营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在不少地市获得独家或优先供盐权。
昨日(12月25日),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盐业改革落地初期,具体模式仍处探索阶段,云南能投的这次尝试提供了一种具有可行性的方案”。
与贵盐、广西盐业达成合作
作为云南省唯一一家实现产销一体化并控制省内主要盐业生产资源的老牌盐企,云南能投(更名前为云南盐业)此前欲整合贵州、广西两省盐业资产未能如愿后,又有了新动作。
云南能投12月22日公布,其与贵盐集团、广西盐业签署《滇、黔、桂盐业经营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各方将在市场及产品层面展开跨省合作。
据介绍,通过该合作协议,云南能投将在贵州贵阳、安顺和广西百色等共计十市县范围内享有与贵盐集团、广西盐业的独家合作权。在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市(州、县、区),两盐企可与其他食盐定点企业合作,云南盐业的普通食盐不得进入该地区,但云南盐业的中高端食盐在同质、同价时享有优先供应权利。
上述合作的背景在于,“盐改”即将实施。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盐改方案》),并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在“盐改”放开跨区域经营的背景下,云南能投旨在通过与贵盐集团、广西盐业的产销合作,发挥自身资源与生产优势,巩固并扩展下游渠道,以积极应对盐业体制改革带来的激烈市场竞争。
根据约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合作期限内,贵盐集团将向云南盐业年采购食盐约6万吨,广西盐业向云南盐业年采购食盐约2万吨。
此前,云南能投的盐业销售主要集中在本省内。云南能投董秘李政良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除了覆盖自身区域外,云南能投每年仅有少量食用盐指标可通过计划调拨,供应合理半径内的四川、贵州等地”。
云南能投还披露,在现行食盐专营体制下,2014年~2016年度云南能投共向贵盐集团销售食盐约为1.1万~1.6万吨/年,向广西盐业销售食盐仅为0.2万吨/年。
盐改大幕将起企业急布局
今年7月,云南能投就曾因筹划购买贵盐集团、广西盐业涉盐资产停牌。其后该重组计划失败。但云南能投彼时表示,“跨区经营是未来趋势,云南能投将继续探讨与其他盐业集团合作的可能,并寻找合适的外延式扩张机会。”
洪涛认为,云南能投抢在2017年1月1日前签订并公布合作协议,也是在提前明确自己的布局范围,“在盐改实施前与实施初期,盐企布局的速度非常关键”。
如上所言,盐改方案公布后,龙头盐企动作频频,尤其是集产销优势于一体的盐企具有率先品尝政策红利的先天优势。对于只具备生产资质的食盐生产企业而言,虽然其被许可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但其下游市场是否面临被优势企业抢先占领,进而出现生存空间被“蚕食”的危险?
盐改方案中规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明确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是否意味着“市场仍然在盐业公司手中”?
洪涛在谈到该问题时表示,“不排除部分食盐生产企业被兼并重组的情况出现。”他认为,虽然云南能投等龙头盐企的大动作让市场看到盐改的政策红利,但对于市场上大多数的生产企业而言,现在主要有两种生存路径,一是在以生产为主的供应链中担任主角,仍然坚持自己的主营业务;二是与流通及零售企业开展合作,在以销售为主的供应链中暂时扮演配角,慢慢铺设,打通关节。
同样,流通领域的放开意味着多家生产及经销企业可以进入同一销售市场,对于贵盐集团这样身处纯销区,缺乏生产能力的中间流通企业而言,亦意味着不小挑战。洪涛认为,这次贵盐集团、广西盐业与具有上游生产优势的云南能投进行合作,是搭建区域供应链的一次尝试。“通过跨区域的合作,身处中下游的流通经营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源供应,并压缩成本,最终在市场层面获得一定竞争优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曾多次致电云南能投董秘李政良,但未能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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