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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锦秋:险资举牌收购要借“和为贵”来实现多赢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2-01 01:16

    既然是较大股东,理应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但却不只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目标,而是追求“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这种价值观值得推崇。

    熊锦秋

    保险资金正以其独有的节奏挑动市场——截至11月24日,安邦保险已持有中国建筑30亿股,实现二度举牌,成为险资举牌万科之后,举牌蓝筹股的又一标志性事件。笔者认为,举牌收购的最好结局是和为贵、实现多赢。

    举牌收购尤其是举牌收购蓝筹股,这对推动A股市场形成价值投资氛围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尽管去年到今年,前海人寿举牌万科中有些做法存在争议,但其举牌的毕竟是蓝筹股,对价值投资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效应。尤其最近安邦二度举牌中国建筑,更是成功地将市场焦点从妖股拉回到绩优蓝筹股,蓝筹股显现出巨大的价值回归向上动力。

    或许,A股市场正在复制此前港股的一段历史。早前港股市场也曾是以庄股投资为主。1978年,李嘉诚举牌怡和洋行旗下蓝筹股九龙仓,后来这次收购战以李嘉诚引入包玉刚爵士接盘,最终“和为贵”收场。九龙仓等收购事件,是港股蓝筹股时代来临的标志性事件。笔者希望A股市场在安邦等持续大量举牌蓝筹股之后,市场价值投资氛围能逐步形成并且长久巩固,这才是股市投资的应有本义。

    当然,在看到举牌收购正面作用的同时,我们也不容忽视目前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从反收购的角度来看,有些上市公司仓促推动修改公司章程,有的条款限制股东的合法权利,有的条款则是为了维护现有董监高既得利益,意图不管什么情况、都确保控制权在手,这都违背了目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显然是不可取的。

    从收购的角度来看,有些投资者隐瞒一致行动人关系,或者达到举牌线而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蒙面收购,这也违反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些投资者举牌收购质地一般的公司甚至垃圾公司,而原来的大股东也在市场进行微量增持相呼应,貌似举牌收购战,实则可能是在唱双簧,进行股价炒作。有些险资举牌后赶走上市公司原来的董监高,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但金融资本是否能够管理好上市公司让人担忧。

    相比较而言,就目前情况来看,笔者最为认同的是安邦在举牌收购中的做法,不仅操作手法严谨,而且价值观较为光明磊落、正派。比如目前安邦举牌的几家上市公司,还没有看到安邦过度干涉公司治理的报道,基本上都是本本分分的财务投资。至于安邦大量投资中国建筑,上交所问询其是否拟参与中国建筑的经营和管理,安邦的回答是“关于管理事项完全以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做决定”。

    笔者认为这个回答十分规矩,既然是较大股东,理应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但却不只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目标,而是追求“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其价值观值得推崇,大河有水小河满,维护了上市公司利益,自然自己的利益也有了来源。

    无论是收购还是反收购,若只是意图谋求夺取上市公司控制权或维持控制权,那么这基本都是罔顾他人利益、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自利思想在作祟,都不可取。当前对险资等举牌者是否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以及如何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市场存在一些争议,不过笔者认为,险资等举牌收购者,应该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作为一个建设者、而非破坏者”。

    对于董监高中能力不足的,大可更换,以体现举牌收购对董监高提高经营绩效的压力。但若全盘赶走原来的董监高,这恐怕不妥,原因是险资等未必擅长于经营管理。比如保险资金收购上市公司,原有管理层离开之后公司业绩一路下行,这说明险资此类破坏性收购对上市公司或是一种灾难。

    说到底,举牌收购者与上市公司原来的董监高及原大股东,不应是敌人或对手关系。上市公司的价值,很大部分来自于董监高或大股东,收购上市公司就等于认同他们的价值。若上市公司原来的董监高或原大股东不能胜任,举牌者你又收购它干什么?这岂不存在投资逻辑矛盾。收购者理应和原来的董监高、大股东和平共处、共谋大事,实现各方多赢。当然,这其中要做出一些利益调整或妥协,但绝不宜大动干戈动了上市公司的根本,最终收购者自己也会跟着倒霉。

    (作者为资本市场专业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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