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布了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照明器材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有“灯王”之称的佛山照明(000541,SZ)生产的一款LED吸顶灯,因“骚扰电压”问题,被北京市工商局列为抽检不合格的灯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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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邱德坤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布了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照明器材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有“灯王”之称的佛山照明(000541,SZ)生产的一款LED吸顶灯,因“骚扰电压”问题,被北京市工商局列为抽检不合格的灯具产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自2015年5月起,各地工商部门对灯具产品的抽检结果中,佛山照明所生产的灯具产品被查出4次产品不合格的现象。
一位照明行业人士分析,LED产品产能过剩,市场出现价格战,导致企业利润较低,企业从成本方面考虑太多,产品质量可能受影响。而与上述灯具产品不合格事件呈现对比的是,佛山照明在10月14日发布了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其业绩“亮眼”。
佛山照明总经理刘醒明表示,产品被抽检不合格,在很多企业都有出现,因为佛山照明在做灯管和灯具的产品面很宽,但是总体来说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很少。
曾被抽检多次不合格
10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照明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进行了公示,包括佛山照明等企业生产的12种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为骚扰电压、防触电保护、谐波电流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在2015年8月生产、标称商标为“FSL”、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规格为“220V~50Hz 17W”、型号为“XD-300A-LED17”的LED吸顶灯,因“骚扰电压”问题被列入该质量不合格名单。
佛山照明总经理刘醒明回应,对此并不清楚,如果有这个事情,佛山照明的有关部门会处理。
然而,这并非佛山照明首次被查出灯具产品有质量问题。据《新京报》报道,2015年5月1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灯具抽检报告显示,标称商标为“FSL”、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MW1-Y30 220V 50Hz 30W”的T8一体化电子支架被检出不合格。2015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辽宁等四省(区)2015年第三季度的LED节能灯抽检情况,标称商标为“FSL”、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LED节能灯被检测不合格。2016年2月22日,广东省质监局公布2015年1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公告,标称生产企业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WT5-12-30/111”的LED支架灯的“结构”项目不合格。
刘醒明表示,产品被抽检不合格,在很多企业都有出现,因为佛山照明在做灯管和灯具的产品面很宽,但是总体来说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很少。
问题源于价格战?
与佛山照明多次被抽检出灯具产品不合格相对应的是,其最近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显示,2016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25.75亿元,同比增长1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亿元,同比增长281.43%。
佛山照明董秘办另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我们业绩好,说明我们质量好”。
一位照明行业人士分析,会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与LED产品的产能过剩有关。企业的产品卖不出去,为了增加市场的份额要进行价格战,把价格降低,但是这样做就导致企业利润较低,企业从成本方面考虑太多,产品质量可能受影响。
而在另一方面,对于佛山照明等企业,之所以会多次被相关监管部门抽查出产品不合格的现象,或与“对企业惩罚的力度不够”有关。上述照明行业人士分析,企业没有把产品质量控制好,从价格方面一味地去迎合市场。如果目前大家普遍都是这样的品质和价格,就会出现法不责众的问题。
据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布相关文件显示,北京市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今后将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
刘醒明表示,产品不合格的问题,应该找技术部门了解一下,佛山照明每年都会有技术部门针对上述事项做出应对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佛山照明生产技术部门,但是电话一直处在无人接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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