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律师信称,“刘元生等股东”的《举报信》一文虚构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巨额暴利”、“构成意图操纵市场罪”等事实,以及所谓“铁证如山”等不实之词,恶意诋毁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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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黄博文
据澎湃新闻的消息,今日(7月15日),华润集团就万科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信发表律师声明。
7月4日下午,署名为“刘元生等股东”的一封公开信发出,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向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监局七个监管部门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宝能,质疑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这封信中提到了5个问题,包括质疑华润和宝能之间到底有多少重大利益关联;华润和宝能在关于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问题上何时开始谈判交易;双方在深铁重组事件上联手反对的原因;双方达成第一大股东易主的秘密协议是否已涉嫌内幕信息交易和市场操纵以及质疑宝能用于收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
华润律师信称,“刘元生等股东”的《举报信》一文虚构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巨额暴利”、“构成意图操纵市场罪”等事实,以及所谓“铁证如山”等不实之词,恶意诋毁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名誉。
律师函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4日委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发表。
律师信要求该《举报信》作者立即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就上述侵权行为要求各责任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消息向华润方面求证,华润方面表示,消息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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