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欣泰电气成退市第一股后,被坑的机构和人太多了:昔日私募冠军、汇金公司以及逾万名股东都在其中。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朱万平
每经记者 朱万平
今日(7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完成对欣泰电气(300372,SZ)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披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深交所也在官网上表示: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注意到,欣泰电气成退市第一股后,被坑的机构和人太多了:昔日私募冠军、汇金公司以及逾万名股东都在其中。
7月12日复牌 最快8月底启动退市程序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注意到,今日除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一事进行了明确表态之外,欣泰电气今日也一口气发布了8份公告。
欣泰电气在公告中表示: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董秘等多位高管在内的共计17名相关人员和公司本身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7万元,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公司董事长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于欣泰电气的退市程序,公司表示,股票将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自7月12日起欣泰电气股票复牌交易的30个交易日期间,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
对于上述情况,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博士对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表示:“这也就意味着,欣泰电气最快将于8月底启动退市程序!”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资5.5亿设先行赔付基金
与此同时,对于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人的处罚也被披露。7月8日晚间,兴业证券(601377,SH)公告称:公司及欣泰电气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460万元;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拟对兰翔、伍文祥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兴业证券同时还披露了拟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情况,其表示公司作为出资人,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在基金设立公告刊登之日起正式成立,兴业证券将于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设立前将出资额划付至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资金监管专户。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还注意到,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已进行调查,并已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送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东易律师事务所还在调查中。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证监会将冻结或限制行政责任当事人的原始股份,并关注相关股东减持合规性;加强对欣泰电气监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其首发剩余资金采取专户监管等。
欣泰电气或破产 1.3万户中小股东受伤
欣泰电气退市后无疑将更加命运多舛。今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时,其表示,自己事前并不清楚公司将要被强制退市,但心里也有准备。由于自己身背6.26亿元债务,公司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公司一年销售额才不过1.4亿元,6亿多的债务我肯定还不上。”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注意到:欣泰电气的“风雨飘摇”让大量持有其股份的机构和个人叫苦不迭。
首先看私募。资料显示,在继今年3月创势翔投资首次举牌欣泰电气后,创势翔又在3月30日至4月20日期间,通过旗下管理的多个信托产品多次增持欣泰电气股票,截至2016年4月20日,创势翔投资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对于增持欣泰电气的目的,创势翔表示主要是对A 股市场未来的乐观判断以及对欣泰电气股发展前景的看好。两次增持均价在13.28元~14.02元/股之间,截至5月20日,欣泰电气停牌前股价报收于14.55元,创势翔前后共计耗资2.32亿左右。如果欣泰电气退市并破产,创势翔投资投入的逾2亿元巨款或面临巨亏。
再来看汇金公司。欣泰电气2016年一季报显示,汇金公司为其第八大流通股东,持股数为137.13万股,占欣泰电气流通股本的1.52%。
(欣泰电气2016年一季报十大流通股股东。来源:公司公告)
这些机构不幸踩雷,普通投资者也没有逃过。据欣泰电气一季报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欣泰电气普通股股东户数为133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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