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易所一纸对GQY视讯的问询函,A股市场一度沉寂的“大订单莫名其妙消失”之怪现象重新浮出水面,其对监管底线的挑战引发市场关注。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大多会对重大合同予以披露,方便投资者掌握最新情况。然而,这一有利于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披方式,却在个别公司执行中变了样,成为扰动股价的工具。梳理以往案例,大额订单催生“妖股”的情况并不鲜见,在订单出现——消失之间,一些资金上下其手。
随着交易所一纸对GQY视讯的问询函,A股市场一度沉寂的“大订单莫名其妙消失”之怪现象重新浮出水面,其对监管底线的挑战引发市场关注。
一直以来,为了及时准确地披露运营情况,上市公司大多会对重大合同予以披露,方便投资者掌握最新情况。然而,这一有利于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披方式,却在个别公司执行中变了样,成为扰动股价的工具。梳理以往案例,大额订单催生“妖股”的情况并不鲜见,在订单出现——消失之间,一些资金上下其手。
在市场人士看来,对于目前出现的个别公司大额订单“烂尾”的情况,一方面需要投资者提高警惕、理性看待,另一方面也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及时公布订单执行的进程。此外,相关监管也应进一步深入。
大额订单说没就没
大额订单备受瞩目。从其整个流程来看,订单从签订到最终执行完毕,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最终的落实对公司业绩至关重要。然而,市场的兴奋点往往只落在订单签订这一刻,这就为一些公司的运作提供了空间。
2015年7月15日,GQY视讯公告称,公司与浙江通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将向后者出售“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共1000台整,合同总额为6500万元。
由于合同金额占2014年营业收入比重高达24.6%,且公司表示合同将在2015年内执行,并对当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故这一消息被市场视作利好。当日,GQY视讯涨停开盘,但此后一路低走,尾盘一度触及跌停板,当日振幅高达19.97%。盘后数据显示,大量资金出逃,当日换手率高达9.54%。
就在市场等待GQY视讯确认订单最终完成的捷报时,2015年12月22日,公司公告称,大部分意向性客户将产品需求列入2016年的预采购开支,截至公告日,浙江通商已下订单10台。
年中说能完成1000台,年底却说只完成了10台,GQY视讯随即招来交易所的问询。深交所在今年5月24日的年报问询函中,明确要求公司说明该产品销售情况和已取得的订单,如果实施进度仍远低于预期,应说明原因并及时披露。
事实上,大额订单说没就没,并不是GQY视讯的首创。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有数家上市公司曾出现过订单“消失”的情况,其中不少引发了市场热议。如2012年10月、11月,英唐智控两次与泰国教育平板项目传出“绯闻”,并签署价值总额19亿元的订单。根据彼时披露,上述订单已超过公司上年全年收入的3倍。然而,不足的履约能力、模糊的签约对象令该订单饱受质疑。经过多次的自查与回应,到了2013年4月,英唐智控宣布,鉴于2013年2月泰国南方受袭击事件影响,19亿元订单中有15亿元不得不终止。
炒作资金上下其手
“不同于单纯的概念炒作,大额订单往往能给上市公司业绩带来较大提升,一旦公司披露,往往被视为较为确定的利好。正因如此,往往大额订单一出,外部资金疯抢。”在沪上某私募人士看来,正是资金追捧使得订单披露“有利可图”:大额订单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往往大幅波动,但最终却不了了之,在此过程中,已有利益相关方利用波动赚得盆满钵满。
以颇为知名的彩虹精化20亿元订单为例,2011年3月,彩虹精化曾披露,其子公司彩虹绿世界与四大客户签订总金额达到约20.75亿元的巨额订单。这个几乎能给上市公司带来4倍于上年净利润的巨额订单,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彩虹精化此前一个月股价疯涨超过55%的原因。
很快,该订单方被媒体证实漏洞百出。在市场舆论关注及监管层立案调查的压力下,2011年7月,彩虹精化宣告四大客户协议无效。而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巨额订单中更是夹杂着“瞒报”和内幕交易,公司及高管最终遭到证监会处罚。
颇为知名的“妖股”潜能恒信把“订单——股价”之间的牵扯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公司与中海油两度签订大单,次次走出一波暴涨行情。而从公司最近公告来看,该合作远未给公司带来预期利好。
勤上光电的案例同样极具代表性。2011年底,上市未满月的勤上光电与吉彩签订LED显示屏采购意向协议,拟向后者提供价值15亿元的显示屏。受此影响,勤上光电股价不断震荡上行,连创新高。然而,近半年之后,市场就发现该协议履行难达预期,2012年上半年履行金额仅为466.7万元,公司股价随之掉头向下,公司半年报披露后仅三个月,股价跌去50%。
信息披露亟待完善
“出于大额订单对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不少投资者往往在大额订单披露的第一时间冲动买入相关公司股票,一方面说明投资者在判断上不够冷静,另一方面也表明相关公司在风险提示上做得不够,预期业绩增长说得太多,潜在风险提示过少。”有市场人士分析指出。
例如,GQY视讯在上述6500万元合同的公告“风险提示”段落,在强调“双方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风险”的同时,仅仅轻描淡写地表示,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政治、战争、法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从字面意思来看,该合同几乎是板上钉钉,只有极端情况出现才会导致无法履行。既然把握性如此之大,投资者又怎会考虑半年只完成10台的情况呢?
上述市场人士认为,对于大额订单尤其是能够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订单,上市公司应该给予更加明确而具体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使得投资者能够看清整个订单的全貌,帮助其作出更加理性的决策。“不仅如此,监管层也应给予大额订单更多关注,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订单完成情况,增加事后审核事项等,使得订单披露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