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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按日计罚罚金同比增1.5倍 环保部将督办10城市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5-13 01:1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记者 李彪

    5月12日,环保部通报了2016年3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情况。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根据一季度的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45件,罚款数额达1.16亿元。同比去年一季度,罚款金额上升153%。

    环保部在肯定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对山西省晋城市、湖南常德市等10城市进行了通报,将适时对这些地区进行督察督办。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保部此次特别提到这10个城市,实际上就是要通过社会的关注和监督,对这些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形成压力。

    3月环保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田为勇介绍,根据一季度的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45件,罚款数额达1.16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6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301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1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65件。

    其中,3月份的执法情况颇为抢眼,各类案件数量均有大幅度上升。3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60件,罚款数额达5718.5万元。

    马军称,新《环保法》推进的广度、力度在快速增强,按日计罚是特别严厉的环保手段,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双双上升是值得肯定的。

    分地区来看,一季度,浙江、广东、福建三省案件总数位居全国前三名。

    咸阳曾因大气污染被约谈

    环保部称,截至今年3月,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积极使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并对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但也有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如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阜阳市、滁州市、宿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漯河市、周口市,湖南省常德市,陕西省咸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部将适时对上述地区进行督察督办。

    马军认为,环保部此次特别提到这10个城市,实际上就是让公众知道哪些地方环保工作做得不好,可以借此对当地形成社会监督的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8日,环保部就曾对山西长治、安徽安庆、山东济宁、河南商丘、陕西咸阳等5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在环保部点名的上述10城市中,咸阳曾因大气污染防治问题被约谈。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咸阳市二氧化硫浓度均值虽略有下降,但PM2.5、PM10、二氧化氮浓度均值同比上升33.8%、36%和45.3%,污染情况突出。咸阳市集中供热锅炉达标改造缓慢,小锅炉淘汰不彻底,主城区15台集中供热锅炉仅有2台完成改造,4家老纺织企业小锅炉未按照陕西省要求在2014年底前拆除,且治污设施简陋等。

    环保部一直在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包括约谈、督察等,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进展。马军说,约谈之后,一些地区还是有很明显的环境质量改善,环保部希望继续运用这些有效的手段推进地方的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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