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ST舜船信披违规拟被证监会处罚60万 退市步伐进一步加速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4-21 23:30

    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并罚款60万元,部分相关人员被相应罚款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每经编辑 查道坤    

    每经记者 查道坤

    4月21日,*ST舜船(002608 SZ)发布公告称,关于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并罚款60万元,部分相关人员被相应罚款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舜船公告可见,2015年8月1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调查,2016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南通明德重工在资金上依赖舜天船舶,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实际受舜天船舶时任董事长王军民控制,公司与明德重工构成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同时,公司向明德重工采购船舶,向明德重工及其关联企业采购、销售原材料,向明德重工提供财务资助。这些与明德重工的关联交易均未按规定披露。

    此外,*ST舜船还存在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及时。2013年6月,舜天船舶与明德重工及相关子公司作为共同卖方,就6艘木片船业务与国外买方签订了外合同,与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签订了内合同。其后2014年度明德重工有两艘船舶延迟交付,涉及金额44360万元,占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13.57%。舜天船舶未按规定对该合同的后续情况及时披露,亦未在2014年年报中准确披露。

    除了信披不及时之外,最为严重的是*ST舜船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

    证监会查明,*ST舜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收入未入账以及采用票据贴现、加价销售等方式回收利息,导致2013年至2014年共计虚增收入106892.99万元,虚增成本90702.59万元,虚增财务费用7918.48万元,虚增利润6211.95万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责令舜天船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曹春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军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曹春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魏庆文、洪兴华、翁俊、姜志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倪炜、李心合、徐光华、叶树理、许苏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于证监会的处罚,*ST舜船表示,接受证监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并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值得注意的是,*ST舜船这艘曾经的“巨轮”目前面临破产重整、债务违约和资金链吃紧的局面,随着证监会处罚决定的落地,进一步加速了将*ST舜船退市风险。

    “两年巨额亏损,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并且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中,证监会最终的处罚等,都进一步加速了*ST舜船退市步伐。”券商行业分析师宋昕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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