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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银行明起发售33亿股 3月底在香港挂牌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3-15 23:08

    今日(3月15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16)公布了IPO最新进展:3月16日起在香港公开发售股份,并计划于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施娜    

    左起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刘龙先生,副行长张长弓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徐仁艳先生,执行董事、董事长沈仁康先生,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行长刘晓春先生,副行长叶建清先生,副行长徐蔓萱先生

    每经记者 施娜

    今日(3月15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16)公布了IPO最新进展:3月16日起在香港公开发售股份,并计划于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浙商银行全球发售股份数目共33亿股H股(视乎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其中包括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31.35亿股H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及香港发售股份数目1.65亿股H股(可予调整)。

    中信里昂证券资本市场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全球发售之联席保荐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全球发售之联席全球协调人。

    据悉,浙商银行将以每手1000股H股在联交所主板进行买卖。根据超额配售权,联席全球协调人有权自国际承销协议日期起直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后第30天期间的任何时间要求本行按国际发售项下每股股份相同的价格发行及配发及要求售股股东按国际发售项下每股发售股份相同的价格提呈发售及出售最多合共4.95亿股额外股份,即占初步提呈发售股份的15%,以补足(其中包括)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倘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则额外发售股份将约占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及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后该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2.76%。

    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及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4.02港元(即指定发售价范围每股H股3.92港元至4.12港元之中间价),经扣除有关全球发售的承销费用、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后,浙商银行估计将自全球发售获得约117.67亿港元的所得款项净额。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唯一一家总部设立在浙江省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此前,浙商银行提出了“以全资产经营”战略,即在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加强与银行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统筹高效管理与集约经营,推动信贷资产、同业资产、投资资产的多元发展。截至2015年9月30日,浙商银行于全国12个省(直辖市)设立了128家分支机构,包括35家分行、1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及92家支行。

    浙商银行方面表示,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有关全球发售的承销费用、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后)用于补充该行资本金,以满足该行各项业务持续增长的需要并支持该行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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