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叶檀:希望王石“不欢迎民企”是情急之词而非真情流露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2-03 01:05

    只要具备一定的前提,王石可以不欢迎宝能,但不欢迎民资?呵呵。你问问正在创业的80后、90后答不答应。如此直白的歧视出诸改革获益者和市场化获益者之口,我希望这只是王石情急之下的胡说,而不是一家标杆性企业、一个标志性人物的真情流露。

    ◎每经评论员 叶檀

    王石“不欢迎民企”的表态把自己推到了民企的对立面。

    此前,很多人对宝能与万科之争持中立态度,也有部分人对宝能的资金来源有疑问,而万科的信用与发展是多年市场化的结果。

    但王石在天山峰会上一句话,却把单纯的技术性问题变成了是否支持改革的立场问题——他表示在现有国情下,如果行业内举足轻重的是一个纯的外商或民营企业,会有危险。“所以民营企业,不管我喜欢你,不喜欢你,你要想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我就告诉你,我不欢迎你。”

    剖析王石这句话有两层意义:第一,他是立足于中国土壤的识时务的人。中国现有土壤下,想要把企业做大甚至做成百年老店,不是单纯的外资或者民资能够完成的,必须以民企的效率与国资相结合,总而言之,没有国资这顶帽子是不行的。第二,万科能做到现在这样的规模,未来还有称霸世界的野心,这就是混合所有制的优势体现。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混合所有制,或者中国未来会出现什么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谁也不知道。但目标是清楚的,就是突破国企的低效与某些民企的低信用。而适合中国现实土壤的企业模式是不是一定会出现在混合所有制中?这倒未必。

    天使投资人周掌柜撰文指出,华润作为大股东出现在万科是偶然的。“国企需要树立这种完全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操控公司的‘超级偶像’吗?或者我们问问国资委,每个国企都安排王石这样的明星经理人是否符合国资利益。如果国企作为大股东就是要插手,并且违背了管理层的意愿,万科何去何从?这对于大股东而言是天然的权利,我们不能把大股东心照不宣的权利让渡当作理所应当,这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法律保护的是华润与万科这样的模式,中国也就没有《公司法》、《证券法》的存身之地了。”

    到现在为止,万科确实是一家成功的企业。公平地说,笔者并不认为万科的成功就是因为王石背后的关系。原因很简单,有很多人有关系有资金,但能够真正建立一家成功的实体企业的人并不多,甚至有很多人没能为社会创造价值,反而是在损耗社会的价值。如果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化之时把万科作为一个标杆企业,万科股东就可以获得与中国房地产同步发展的收益,万科的管理层功不可没。王石过去一直在为社会创造价值,公众的敬意存在于他创造的社会价值,而不是他个人。

    但一码归一码,这并不意味着万科管理层不经过程序就可以永远握有主动权,制止他人觊觎庞大的现金流。如果王石不希望企业落于他人之手,最好的办法是增加管理层的话语权,或者让万科也像阿里一样拥有特殊投票权,这是契约精神。

    同样是地产界的大佬,黄怒波在不久前称“在商言商是个陷阱”,但企业家的根本作用就是建立企业效率。如果中国的企业家大多数说出不欢迎民资的话,中国的市场化将迅速凋零。

    只要具备一定的前提,王石可以不欢迎宝能,但不欢迎民资?呵呵。你问问正在创业的80后、90后答不答应。如此直白的歧视出诸改革获益者和市场化获益者之口,我希望这只是王石情急之下的胡说,而不是一家标杆性企业、一个标志性人物的真情流露。

    《北京青年报》对此事的评论是,法律对于开拓性的企业家精神保护不够。业务创生期,法不禁止皆可为;一旦出事,所有没法律依据的创新做法都成为罪证。国有体制下追责的锐利度远不及此。隐含行政级别的国企领导办坏事情,首先考虑的还是在体制内框架下进行处罚,移送司法机关一般都是非常严重的情况。这需要的是法律的完善、是企业家坚忍的努力、是政府的改革,而不是排斥民营企业。

    从现实角度出发,中国不可能一步登天拥有成熟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一天之内建立起契约精神,但天下大势浩浩荡荡,前进的方向是不会改变的。误判大势说明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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