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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公布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25个城市入围

    每经网 2016-01-08 15:08

    1月8日消息,工信部公布了北京等25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经过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预审、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最终确定。

    每经编辑 李语涵    

    原标题:工信部公布25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1月8日消息,工信部公布了25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马鞍山市、芜糊市、福州市、厦门市、淄博市、郑州市、武汉市、株洲市、深圳市、佛山市、南宁市、重庆市、成都市、兰州市、银川市、克拉玛依市。

    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经过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预审、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最终确定。

    信息消费,通常认为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形式多样的信息产品广泛进入到百姓家中,信息消费逐渐显现出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家“十二五”期间强力推动的“两化融合”,使广大企业广泛运用信息化的手段、信息消费的形式,推进了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经济效益显著。

    在此之前,2013年12月工信部曾公示了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2015年1月12日,工信部公布第二批36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这些试点市(县、区)都是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

    以下为公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经过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预审、专家评审并公示,确定北京市等25个城市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现予以公告。

    编辑:李语涵  审核:赵庆  终审:涂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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