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提出多项鼓励生育措施,例如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冯彪
每经记者 冯彪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迎来临门一脚。
12月2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修正案如果获得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据悉,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提出多项鼓励生育措施,例如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杜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正在从人口总量控制功能转向为更侧重生育服务功能,延长假期能够起到鼓励生育的作用。”
晚婚晚育福利拟被取消
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确认全面放开两孩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明中表示,修正案将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法律支撑。采取修正案的形式,目的是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
相关专家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后,才意味着全面两孩正式实施。若修正案得以通过,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将正式启动实施。
此次草案将原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与全面放开两孩不协调的措施。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进行奖励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
在此前控制人口总量的政策导向下,晚婚晚育可以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起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作用。
但在人口专家看来,生育过晚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晚育可能导致育龄夫妻错过最佳生育年龄,超过30的大龄孕妇需要更多照顾和检查等。
同时,修正案提出原来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会取消,但是也会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已获计划生育奖励的父母将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两孩夫妻产假将延长
在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奖励取消的同时,修正案也提出鼓励生育的措施。
李斌在对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表示:“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延长产假奖励不再是晚婚晚育的专享待遇,依法生育两孩的夫妻也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福利待遇。
近年来,我国人口生育水平下降,人口专家估计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1.4到1.6的水平。尽管现在国家调整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两孩,但也面临育龄夫妻生育意愿下降的问题。
此前,携程网总裁、人口学者梁建章在公开场合呼吁,为鼓励生育,政府应该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杜鹏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政府财政补助生育还不太可能,但是也可能通过完善生育服务,提供更便利的生育登记等鼓励生育。”
此外,草案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现行人口与计生法中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辅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
杜鹏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原来侧重强调对人口总量的的调节。现在应该转变到以提高人口素质的生育服务为导向。我认为未来需要在优生优育等产前服务,母婴保护等服务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家庭发展、教育、医疗等保障方面都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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