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人认为,广东顾地应按照股权转让约定联系债权人清偿债务、注销股份质押登记、完成股份交割。海通证券应要求广东顾地返还融资款、解除质押,以便广东顾地履行与重庆涌瑞股权登记过户。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杨敬尧
每经实习记者 杨敬尧
顾地科技(002694,收盘价11.54元)9月12日发布的一则公告引起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注意。
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到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诚同达)至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抄送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邢建亚、顾地科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律师函》。
受重庆涌瑞委托,金诚同达指派合伙人许海波律师担任其特别授权代理人,向海通证券方面致函。
该函称,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重庆涌瑞支付1.728亿元股权转让款并已成为部分目标股份的所有人。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从2015年5月1日起由重庆涌瑞承担该部分目标股份担保的债务利息和债务金1%的补偿金。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顾地)应当在目标股份限售期满后与重庆涌瑞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目标股份限售期为2015年8月16日)。
但海通证券于2015年6月期间为广东顾地办理了将部分目标股份进行质押的再融资。而广东顾地对目标股份再次进行质押不符合与重庆涌瑞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已构成违约和侵权。
委托律师人认为,广东顾地应按照股权转让约定联系债权人清偿债务、注销股份质押登记、完成股份交割。海通证券应要求广东顾地返还融资款、解除质押,以便广东顾地履行与重庆涌瑞股权登记过户。
告知函还表示,重庆涌瑞已委托律师事务所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
另一则公告显示,到目前为止,双方关于协议履行、股份交割事宜的磋商并无实质性的进展,所谓“已达成初步方案”,显然与事实不符。
广东顾地声称,“据目前获知的信息,本公司所持有的顾地科技1.42亿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绝大部分为重庆涌瑞及其他交易方基于股份交割事宜提起的。就重庆涌瑞做出的说明中所涉及的股权质押和司法冻结事宜,在取得其正面积极配合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顺利解决,并不存在本公司如何清偿债务以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的质疑”。
受托律师则表示,这一称述与事实不符。目前查封广东顾地所持股份的是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和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被查封的财产不能被重复查封。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等目前只是申请了轮候查封。
重庆涌瑞虽已启动司法程序,就本次股份交割事项提起诉讼。但截至9月10日,尚未冻结广东顾地持有的顾地科技股份。广东顾地上述所谓“正面积极配合”,显然脱离了本案的客观事实。
受托律师还认为,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自重庆涌瑞支付完毕履约保证金1.6亿元元之日起,其对应比例的标的股份的所有权益和权利归重庆涌瑞所有;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重庆涌瑞名下之日止,顾地科技生产经营涉及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广东顾地应根据合同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征求重庆涌瑞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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