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经营犯罪的案件。
每经编辑 刘小英
涉案渠道:
利用股吧、QQ、微博、电视等传播虚假信息
想从股吧等平台获取“消息”的股民要注意,这些信息很有可能让你损失惨重,因为有人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非法获利。
据证监会披露,股民王某在买入某股票后,在“股吧”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经其他用户转载、评论后,点击量超万次,误导投资者,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嫌疑人高位减持,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股民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引发某股票股价异常波动,并在澄清公告发布之后,仍多次通过跟帖评论的方式坚称其所发布消息属实。该虚假信息经由“股吧”系统自动向股民推送帖子的标题和链接,合计有一万五千多位股民点击阅读帖子正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甚至,某上市公司高管为降低大股东增持成本,组织公司员工发布虚假信息后再由公司发布澄清公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事实上,被利用的信息传播平台不只股吧、QQ,还包括微博、电视、客户端等。
某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网站、手机智能终端应用程序,招募投资咨询“讲师”,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荐股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集中收取荐股费用,非法获利逾千万元。
某电视节目官方微博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博、电视节目等公开媒体向不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同时通过订阅荐股短信套餐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形式收取荐股费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韩某等人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博等宣称自己为高级分析师,大量发布荐股信息,推荐数十只股票,同时发布大量QQ聊天截屏,宣称自己有实力、有内幕,引诱受害人私聊、加入会员进而收取荐股费用,非法从事证券业务,获利数百万元。
涉案手段: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4大类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发言人介绍,这22起案件主要涉及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突出违法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交易型案件:
一是操纵市场案件,特别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刺激股价巨幅上扬,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二是内幕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7起。相关内幕交易情节严重,不少涉及证券从业人员。如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罗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多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先后多次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在相关内幕交易案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仅自己从事内幕交易,还泄露内幕信息给亲友,供其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
三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牟利仍然多发高发,有的案件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多达亿元。
四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不少案件通过媒体以及股吧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公司并购重组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量后借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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