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执行了近十年的“限外令”正式取消,随着境外人士国内购房限制放松,利用新政进行避税、对冲汇率、转移资产等新招也似乎有机可趁,但业内人士提醒其中风险也不小。
每经编辑 吴若凡
(本文原载于“邦地产”微信公众号real-estate-circle)
近期,中央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有资格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国内购房。
这意味着,国内执行了近十年的“限外令”正式取消,境外人士可以在中国境内购买商品房,购房套数的限制按所在城市政策执行。
“限外令取消,很多人觉得对国人影响或不大,但有人却可以靠它避税!”
当邦爷听到朋友的这一说法时,相当惊奇。那么到底如何避税呢?
避税新招
据了解,目前境内普通市民转让商品住宅,需满足“自用满2年以上,且是唯一住房”的条件,否则需要缴纳税5.5%的营业税。此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很多时候,这部分税费会转嫁到买家身上,而买家自己原本就要支付印花税之类的税费,所以买房成本会被越推越高,一次二手房交易的手续办完,买家要付出的税费,就可能高达房屋总价的10%左右。
取消“限外令”的政策公布后,人们可以选择用“境外公司”名义购房,再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买家。
这与国内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转售房产避税的原理相同,但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等文件的规定,国内企业通过股转转让,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虽然不征收营业税,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故还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节税效果受影响。
但以境外企业的名义,在转让股权和资产时,虽然理论上,中国政府会收取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海外公司的股东多为不记名,税务部门征管比较难,通常是由个人自行申报,所以相对而言,这一途径转让房屋的税费要比直接买卖过户和境内企业转让,税收支出少很多。
其实,从中国石化、中国联通、中海油这类国企,到新浪、网易、百度、碧桂园、巨人集团这类民营企业,以及鼎晖、联想投资等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很多国内知名企业都注册了离岸公司,就是为了享受境外企业在上市、资本、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还有信息的高度保密性,较少的外汇管制等等。
例如,在百慕达、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地注册的离岸公司,很多公司就能享有免税和低税的优惠。所以很多从事控股、金融、保险及海外基金的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注册于这类税务天堂,便于企业进行更灵活的财务调度。
通过特定的信托安排,信托公司则可以提供避缴遗产税的服务。这更是让国内大批富豪趋之若鹜,纷纷通过在境外注册神秘的离岸公司,转移大量财富。
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转让境外公司股权避税的同时,如果想保证交易安全,买家需要寻找有国际法背景的专业律师团队去海外做资产尽职调查,这笔费用可不低。
除了避税,还能对冲汇率
相比以“境内公司”名义购房,“境外公司”在取得美元、欧元、日元等外汇贷款方面更具优势。而且,“境外公司”以中国境内房子为抵押,向银行借取贷款,然后投资海外物业,通过这个方式还可以进行“汇率对冲”,以避免美元或人民币资产单边升值带来的风险。
目前这种方式越来越常见。相应的体现则是我国海外贷款流入量的增加。
根据外汇管理局数据,将各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数据累加,1982-2014年,我国累计借入海外贷款本金3098亿美元,略小于外管局数字。2005-2014年我国累计流入海外贷款达到2704亿美元,占海外贷款总额的87.3%(注:2005年正值“7·21汇改”,海外贷款流入现高潮)。截至2014年末,按照当年央行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折算的价值,我国海外贷款余额20749亿元人民币,等值3391亿美元。
但是要注意,这种海外贷款的投机性较强,受汇率波动影响也很大。
世界外汇市场以美元做计算单位。美元的升跌影响所有外币的升跌。美元强,即外币弱;外币强,则美元弱。
而现在人民币贬值,以美元为单位的海外资产就会升值。如果人民币持续贬值,海外贷款就可能加速外逃。
因为在境内投资产品收益率不理想的背景下,企业和个人会更愿意将目光投向国外的美元资产,并且为了方便,他们也会更愿意在境外注册公司。
另外,通过境外企业转让股权投资房产,不仅能避掉一些税,对冲汇率,相较个人购房而言,还有不限购的优势。
不过邦爷提醒,海外房屋买卖并非完全没有税费担忧!
据邦爷了解,中国目前已经开始对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地区的注册公司,在审查等方面更加严谨,除留意股东身份之外,还会向银行查询公司开户时的户口人资料,以便追讨其应缴的利得税。
甚至对银行及信息保密系统严密的新加坡等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司,我国有变得更加严谨,对在司法管辖范围内不能完全公布其财产所得的人,我国将会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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