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题9】请问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加大改革力度方面有哪些考虑,下一步有什么安排?
答:体制机制改革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制度保障。当前,京津冀统一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壁垒仍然存在,协同发展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必须消除隐形壁垒、破解制约协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国家层面的重大举措与京津冀地区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改革措施,下决心破除限制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尽快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打造区域体制机制高地。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快改革步伐。一是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包括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土地要素市场一体化、技术和信息市场一体化等;二是构建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建立行政管理协同机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等;三是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包括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劳务协作会商机制,落实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政策,统筹三省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
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改革的相关意见,一些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已相继出台。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抓紧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实施方案,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