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题8】在强化创新驱动方面,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哪些考虑,提出了什么举措?
答:京津冀协同发展从根本上讲要靠创新驱动,这既包括科技创新,也包括体制、机制、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的创新。京津冀地区人才资源密集、创新要素富集,是全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也存在区域内创新分工格局尚未形成、创新资源共享不足、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融合不充分、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
推动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要以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弥合发展差距、贯通产业链条、重组区域资源,共同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在推进举措上,一要强化协同创新支撑。加快北京中关村和天津滨海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做好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衔接,构建分工合理的创新发展格局;在大气污染治理、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区域共同关注的问题上,联合攻关,协同突破。二要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构建体制、机制、政策、市场、科技等多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共同培育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三要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开放共享,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7年,京津冀科技创新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率明显提升。到2020年,科技投入明显增加,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明显提高;区域科技功能分工明确,产业链与创新链高效衔接,创新要素有效流动与共享,创新驱动发展局面初步形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目前,中央有关部门已编制完成关于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做出工作部署。同时,还在抓紧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要求,落实到具体产业、创新平台和示范园区中,将创新驱动发展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