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不断强调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开始出台相关细则,使这一惠民生政策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大。不过,在实体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用工成本持续增加的背景下,良好的政策初衷与市场接受度之间,恐怕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每经编辑 冯海宁
继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之后,国家旅游局上周五在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创造有利条件。
在官方不断强调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开始出台相关细则,使这一惠民生政策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大。不过,在实体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用工成本持续增加的背景下,良好的政策初衷与市场接受度之间,恐怕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冯海宁
今年以来,官方已至少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日前,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释放了落实带薪休假的一些具体信号,包括要鼓励“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
虽然我国于2008年1月1日就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同年9月人社部又颁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但调查显示目前该规定的落实率仅为50%。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周五下午+周末”式的小短假有利于提升带薪休假落实率,让更多的职工享受这一法定福利。
不过,有多少用人单位认可这种休假方式,多少职工能享受到小短假还是个未知数,坦率地说不乐观。
这是因为,有关方面仅仅是鼓励用人单位,而不是强制,那么用人单位也未必会实行。如果这种鼓励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实质的奖励,是无法触动用人单位的。若不能触动用人单位,“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便是摆设。
而且,即便用人单位愿意,职工是否愿意也很难说。因为职工期待的带薪休假是想延长每次休假时间,或者期待能够完整休假,而“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则让带薪休假碎片化。由于周末本就是休息时间,带薪休假时间实际上只是周五下午,这种碎片化的安排,或许在部分职工看来不划算,休短假还不如不休。
据悉,之前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落实较差的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即便职工“周五下午+周末”休假对企业影响较小,但民企也未必愿意,因为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动物”,小短假多多少少会影响企业利益。
笔者调研时发现,大多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都会在周六安排职工正常上班。既然企业都会利用周六赚钱,怎么会愿意让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六休假呢?所以,能真正享受“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的,恐怕还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职工。
笔者以为,与其花费时间和精力推行“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不如从根子上去解决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让职工依法享受完整的带薪休假。
首先,应该完善相关制度。比如应该根据带薪休假“实施难、执行差”的现状完善《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只规定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却没有赔偿标准,也要予以完善。
其次,应该强化劳动行政部门的执行力。虽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该办法的情况,但从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不积极主动作为。企业因为不落实带薪休假而受到处罚的例子少之又少。
更重要的是,要让职工与用人单位处于平等地位。国家统计局一份报告显示,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这说明职工很弱势,用人单位较强势。如果要提升职工地位,保障职工休假权,需要各级工会发挥积极作用,并把带薪休假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
目前,中国经济仍未彻底摆脱低迷,很多企业效益很不理想,再加上劳动者成本越来越高,恐怕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落实“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因为这不符合企业短期利益。所以,不能指望以小短假来落实带薪休假,而是要从制度、落实、职工地位等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