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违规减持情况,自2015年7月下旬开始,证监会频频对那些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发起立案调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统计,7月发布股东因违规减持遭查公告的上市公司便有近30家。如此频繁的调查,远超历史水平。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黄修眉 杨敬尧
每经记者 曾剑 黄修眉 杨敬尧
自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年6月中旬,A股走出了一波大牛市行情。面对股价的节节攀升,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们没能忍受住高利润的诱惑,其中不少人选择了“落袋为安”。据统计,单是今年上半年,近130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减持股票市值近5000亿元。
股东正常套现无可厚非,但违规减持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也打击了投资者信心。针对违规减持情况,自2015年7月下旬开始,证监会频频对那些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发起立案调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统计,7月发布股东因违规减持遭查公告的上市公司便有近30家。如此频繁的调查,远超历史水平。
对于上述现象,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股市仍未脱离危险时刻,某些股东增持行为不但做样子,而且个别股东还在恶意做空,与国家救市政策相抵触。监管层此次严厉查处违规减持,是向市场表明救市态度,起到震慑市场的作用。
股东违规减持频遭调查
7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证监会发布会上通报了违反规定和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发言人披露的情况显示,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总体看,股东高管违规减持的类型主要集中表现为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和违反承诺减持等。
如神开股份(002278)7月3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寇玉亭于7月3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交易公司股票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寇玉亭立案调查。
上述立案调查所涉及事项为寇玉亭于2015年5月22日触发的短线交易。此前公告显示,寇玉亭于5月22日卖出神开股份20万股,成交均价17.127元/股,成交额342.54万元;后因操作失误同日买入公司股票2万股,成交均价17.275元/股,成交额34.55万元。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构成短线交易。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披露的信息中,超比例减持情况也十分突出。综合来看,股东们超比例减持的行为集中发生在今年6月初之前的牛市行情期。
如湖北金环(000615)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在2013年10月30日~2015年5月2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5.32%股权,在卖出湖北金环达到5%时,未能及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又如金力泰大股东及实控人吴国政于2015年5月14日~15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30%股权,使累计减持比例达6.88%,但在减持达5%时未披露并暂停继续减持;再如松芝股份控股股东陈福成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2388.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同样构成超比例减持。
从股价来看,在湖北化纤减持期间,湖北金环股价从不到10元涨到近22元,累计涨逾110%;此外,金力泰大股东吴国政及松芝股份控股股东减持之时,公司股价也已经是翻了一番甚至几番。此时此刻,面对超额利润的诱惑,股东们显然是情难自禁。
值得一提的是,与部分股东存在违规减持的主观情绪不同,津劝业公司二股东中商联违规减持似乎有些迫不得已。公司减持是因股权质押引发的平仓危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商联于2014年10月22日~11月3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683.33万股津劝业股份,成交均价5.73元;2015年7月3日~7月6日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成交均价7.72元。两轮减持,中商联累计减持津劝业3183.33万股,平均均价6.67元,占津劝业总股本的7.65%,累计套现2.1亿余元。
不过,在2015年7月3日累计减持股份占津劝业总股本比例达5%时,中商联未及时向证监会和上证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津劝业。公司已于7月15日收到天津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于同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违规成本低廉
根据证监会的表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则,不得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对股份减持作出相关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定和承诺的减持行为,证监会将依法查处;交易所将依据自律规则予以处理,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早已出台针对股东违规减持的法律法规,包括处罚政策也一直存在,但对股东减持的有效约束仍待强化。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之所以现阶段股东违规减持现象频发,首先是违规者违法违规成本低廉,使一些股东有恃无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现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高管违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在警告处分之外,可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相比股东违规所得,这样的处罚力度有待增强。
在交易所层面上,针对股东的违规减持处罚,也多以批评为主。此外,总体看,大部分违规行为的主导者并未受到足够的惩罚,像中航资本总经理因公司违规减持被开除,暂时还是特例。
有分析人士指出,对股东违规减持的查处固然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小非减持规则,要从立法与制度上加大对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限制股股东违规减持的惩处力度,例如可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全部没收。如此,股东以及高管们自然就不敢违规减持了。
宋清辉也表示,违规减持频发一方面说明目前在股东减持方面存在不少监管漏洞,发行人和承销商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规减持行为的低成本不仅影响到普通投资者的公平交易,也影响了他们对规则信任。证监会高度重视对违规减持等相关行为立案调查,说明监管层未来对股东减持方面的监管尺度将趋于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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