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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委鼓励“孵化”小微企业 示范城市最高奖9亿

    2015-05-07 01:21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发自北京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发自北京

    今年的“五四”青年节,创业青年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写给清华大学学生“创客”们的回信中承诺:“政府将会出台更多的积极政策,为‘众创空间’清障搭台,为创客们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5月6日,财政部官网传来消息,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城市为单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本次的支持方式与之前的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不同,而是直接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此外,本次政策的亮点还体现在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示范城市,并建立退出机制。

    示范期3年奖金分年拨付

    近年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屡获国家政策红包。今年一季度,所得税减半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就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共计240亿元。但是,国家支持小微创业的政策实效依然不足。

    通知指出,当前财政资金使用较为分散,仍以项目管理为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政策平台,支持政策传递距离长、“最后一公里”问题仍较为突出。

    经营一家科技创业公司的创业者任鹏永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之前在江苏某创业基地租用办公场地,每个工位平均每月需支付650元,当时他所在团队10人,每月就需要支付6500元的场地费。另外再加上水电费、网费和项目中介费,每月支出可能近万元,这在创业初始阶段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次通知要求,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对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的提升。例如,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

    本次资助的力度较大。通知显示,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金分年拨付。

    示范城市竞争入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要入选示范城市并获得资金支持有一定的要求。

    通知说明,示范城市的选择将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上述五部委将联合对申请示范的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城市,组织现场公开答辩。

    此外,还将对示范城市实行绩效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示范工作的城市,扣回奖励资金并责其退出示范;对示范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城市,按奖励资金规模10%加大奖励。

    国家行政学院王满传教授评论说:“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示范城市,能够将真正服务支持小微创业的城市选出来,他们的经验做法也才值得推广。这也需要政府建立严格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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