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工商联:遏制医生收受药品回扣 建议允许医院自主确定药品采购价

    每经网 2015-03-03 10:00

    今日(3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全国工商联获悉,全国工商联的一份《关于依法打击医生拿药品回扣违法行为的提案》,建议疏堵结合建立打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长效机制。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周程程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周程程 发自北京

    今日(3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全国工商联获悉,全国工商联的一份《关于依法打击医生拿药品回扣违法行为的提案》,建议疏堵结合建立打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长效机制。

    这也是源于尽管在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过程中,一些城市纷纷实行药品零加成。但目前存在的现象时,虽然医药分开使得医院不再有追求药品利润的动力,但医生个人凭借处方权收受回扣的现象依然屡禁不绝。

    在导致加重患者医药负担等一系列危害下,全国工商联提案建议,充分发挥价格竞争机制,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消加价率管制,政府只管医保支付价,允许医院自主确定药品采购价并获取医保支付价和实际采购价的差价收益,让医院采购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激励医院底价采购药品,遏制并打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

    收受药品回扣危害大

    “铁的事实证明我国公立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不仅极其普遍,而且金额巨大,世界罕见。”提案称。

    例如,2013年7月13日央视《新闻1+1》曝光福建漳州医腐案,市县73家医疗机构100%涉案,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退还药品回扣赃款2049万元。

    这也导致了一系列不了后果。全国工商联表示,回扣刺激医生多用药、用贵药,加重了患者药费负担。药品回扣是药品生产企业以现金或为医生提供出国旅游、参加学术会议、购买学分等方式直接给医生个人,且与处方量挂钩的违法行为,直接刺激医生多开药、开贵药,加重了患者的药费负担。

    数据显示,尽管2009-2013年来,全国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累计30682亿元,年均增幅24.4%,但2012年老百姓个人医药费用支出不降反升,较2008年上涨了64.31%。

    此外,“医生在回扣刺激下大处方、滥用药,危害患者健康。”全国工商联称。

    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曾表示,我国2009年输液达104亿瓶,人均达8瓶,是世界人均的3倍。我国抗生素使用量平均是美国、英国的10倍。

    国内权威机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品不合理使用,其中40%(8万人)死于抗生素滥用。各大医院用药量排名前十位的药品中药注射剂占到一半,中药注射剂滥用极其严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提案中表示,医生收药品回扣导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谁不违法就难以生存。我国公立医院药品市场份额占到80%以上,在政策的倒逼下,药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高定价、大回扣”竞争模式,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销售手段,价格高、回扣多的药品就卖得好,否则企业就难以生存。

    例如,2013年7月份公安部查处的葛兰素史克行贿案,自2007年来向超过700家旅行社及咨询公司转移了高达30亿元的资金。2014年10月被判罚款30亿元。据葛兰素史克医药代表交代给医生回扣的比例为20%。

    全国工商联还表示,医患冲突愈演愈烈与医生收取药品巨额回扣不无关系。且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让医保基金入不敷出,濒临崩溃。

    允许医院自主确定药品采购价

    究其原因,全国工商联认为,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价率管制(顺价加价15%、零差率)是医生收药品回扣成为普遍现象的根源。

    具体而言,全国工商联解释说,更重要的是加价率(顺价加价15%、零差率)管制政策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让公开的价格竞争毫无意义,倒逼企业开展隐性违法的“高定价、大回扣”竞争,给医生回扣成为药品生产企业最有效的竞争手段。

    “谁的药品价格虚高倍数大、给医生回扣多,谁的药品就卖得好;谁的药品价格不虚高、给医生回扣少,谁的药品就被“市场”淘汰。“提案称。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受贿罪论处。我国公立医院医生是事业单位编制,收受药品回扣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对此,全国工商联建言,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的精神,充分发挥价格竞争机制,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消加价率管制,政府只管医保支付价,允许医院自主确定药品采购价并获取医保支付价和实际采购价的差价收益,让医院采购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激励医院底价采购药品,遏制并打击医生收受药品回扣。

    对此地方已有探索。去年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出台《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探索以带量采购的方式与药品企业进行议价采购。

    据湖北省卫计委介绍,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直接参与和药企的谈判,以明确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实行量价挂钩。

    此外,全国工商联表示,由公安系统依法严打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行为,绝不能因为法不责众而对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视而不见。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多部门献策京津冀发展 农工党提议设立百亿基金

    下一篇

    羊年新股发行提速 沪指跌破3300点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