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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微企业成GDP、就业“顶梁柱” 最高可达75%

    每经网 2015-03-02 17:19

    吕新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5%,税收贡献占50%以上,出口贡献超过68%,吸收75%以上的就业,“我以前是不知道的,所以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周程程 董来孝康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周程程 董来孝康 发自北京

    全国75%以上的就业需求都是通过中小微企业来解决,看到这一数字,政协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直言,中小微企业已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3月2日下午,吕新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5%,税收贡献占50%以上,出口贡献超过68%,吸收75%以上的就业,“我以前是不知道的,所以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吕新华认为,中小微企业适应新常态、实现转型升级就要依靠技术创新。

    据吕新华介绍,2014年,全国政协、全国工商联将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全国工商联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15个省市,召开77场座谈会,走访135家企业,访谈287家企业的出资人和管理人员。全国政协也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并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主管部门的肯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从原本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扩大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此外,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李建明认为,受益于这一政策的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他说:“大多数小微企业并没有几百万元的资产总额,规模都非常小,所以,此次放宽免税范围,受益者会很多。”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通过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以及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其中,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张德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说,进一步减费降税,能够直接降低小微企业经营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能够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吸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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