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舸表示,此前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对其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进行了相关审核,在公司自查、中介机构核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土部等部门的意见进行认定。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今天(1月1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止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悟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邓舸表示,此前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对其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进行了相关审核,在公司自查、中介机构核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土部等部门的意见进行认定。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证监会与国土部经协商决定调整工作机制: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国土部不再审查,对是否存在土地闲置认定,以国土部公布信息为准:对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的事项,中介机构应充分核查披露。
邓舸介绍,证监会将强化信息披露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用地违法违规查处的情况;上市公司申请涉房类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时,应当公开披露房企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且上市公司高管应该作出公开承诺。
第二,加强中介机构把关职责;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应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第三,上市公司公告涉房类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后,证监会交易所证监局通过媒体报道举报等途径知悉房地产企业涉嫌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会采用要求上市公司公开说明、中介机构再次核查、证监局实地核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