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财政部要求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地方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

    每经网 2014-12-31 09:31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昨日(12月3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新预算法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列出了包括跨年度预算平衡、预算公开、地方债化解等内容。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新预算法对财政管理的门槛设立更严格制度,短期可能影响经济增长,但长期来看一定有利于经济稳增长。

    2014年,作为财税改革的重要一年,各项财税改革大幕拉开,尤其是新预算法修订正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我国财政起到重要影响。财政部已发文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财政部称,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新预算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对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梳理和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对与新预算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修改,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已开始对新预算法的实施工作,如山东等地提出建立阳光透明预算制度等。

    财政部的通知称,要全面做好新预算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包括预算收支、预算公开、预算执行、国库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

    对于收支,财政部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尽可能将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在预算草案中予以安排体现。

    在预算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有关预算公开主体、时限和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在国库资金管理方面,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王雍君说,一般而言财政管理如果规范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新的预算法对财政支出管理设置了门槛和标准,短期会减少刺激,但中长期来看是利好消息。尤其是债务管理,地方债规范化后对经济增长会有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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