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效机制未完全建立前,差异化行政调控政策不应完全从一线城市退出。地方救市应考虑长期效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
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调整幅度加大
房地产市场在经历多年的快速增长后,在始于2010年的最新一轮史上最严厉的限贷限购调控政策影响下,调整开始不断加深。由于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即将完善,严重改变市场预期,如果说前期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性需求受到限贷限购的影响,那么近期很多放开限购的城市并未出现反弹,很大程度上就是与这种预期改变有直接关系。
此外,经济下行压力与货币政策从紧,也是加剧房地产市场调整的重要因素,经济下行带来人们对收入预期的改变,降低对房地产需求的释放。而紧缩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企业借款能力,进而影响投资的扩大;另一方面影响购房贷款资金需求的扩大。这些因素都不断加剧房地产市场无论是投资还是销售的调整幅度都在不断扩大。
(二)双向调控和分类调控的政策得到贯彻
随着限贷、限购调控政策影响的加深,房地产市场一直低位运行,改善性需求遭到遏制,一刀切的调控已经无法适应差异化的房地产市场。新一届政府在逐渐改变以往“一刀切”的调控方式,去行政化,放大市场权。去年底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未来将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今年年初住建部也表示今年房地产调控思路倾向于“双向调控”,即不但注意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也主要加大热点地区的土地供给。在市场低位运行大半年后,地方政府频繁贯彻中央的各城市“分类调控”精神,全国46个限购城市,目前仅剩下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和三亚,限购令逐步在各地退位,“一刀切”的行政调控也逐渐见底。而限贷政策也在9月30日随着央行对首套房认定政策的改变而有所放松,目的是刺激一部分改善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