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互联网金融混业迹象渐显 监管层首提“防范违规混业经营”

    每经网 2014-12-03 08:26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代表,P2P、众筹此前是分头发展,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正在出现深度的融合。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代表,P2P、众筹此前是分头发展,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正在出现深度的融合。此外随着巨头的入场,互联网金融的混业经营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伴随着不断的创新,最终会走向混业。但也有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也必须在一定的框架内完成。近日,银监会人士在提及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时,针对风险防控首次明确“要防范违规的混业经营”。

    专家:分业对行业影响不大

    目前P2P与众筹已经出现明显的融合趋势,电商巨头入局,也多涉猎广泛,但并未对单一业务注册独立法人。

    按照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在具体的监管上,P2P归口银监会,股权众筹则归口证监会。

    棕榈树CEO洪自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融合是未来的趋势,金融需求产生于交易过程,互联网使得交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交易过程能形成完成的闭环,所有的金融需求都能在闭环上得到满足,这些需求包含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保险需求,会形成各种混合体。未来的金融产品为交易过程完全融合,交易过程中会附加各种形式的债权、股权和保险产品。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也向记者表示,采用分业经营的制度,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影响并不大,“只是再注册一个法人,尤其是对互联网企业来说,转换成本是很低的。”

    根本目的是保护投资者

    对分业监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网贷之家首席运营官石鹏峰表示,在行业初期,分业监管较为必要,“监管层的担心是风险的传递,根本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在行业初期,互联网金融各个领域交融程度不深,而且也较为混乱,分业监管较为必要和可行。”

    不过,业内也有不同的声音。洪自华认为,传统金融产品是清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将是各种混合的产品,需要新的监管方式。“风险永远伴随金融行业,金融行业就是管理风险的,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各种业态还在发展的过程中,不确定性更大。但是,它代表了创新和未来,应该容忍整个行业的试错,只要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可。”

    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认为,如果一个企业既有P2P业务,又有众筹业务,却受到两方监管,会比较有压力,这样操作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不过,也可以将业务拆分,设置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之类。

    据了解,对P2P与众筹,各国的归类不尽相同。“在美国是归为一类,P2P即为债权众筹;但对股权众筹,也有区别于债权众筹的合格投资人的限制。”石鹏峰向记者表示,“在国内,情况与国外有较大不同,但股权众筹监管也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如果P2P、众筹归不同部门监管,同一个平台涉及不同业务时,理论上是可以分清楚的。”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税收优惠力度加大 8影视股迎政策红包(名单)

    下一篇

    超华科技重启8000吨电子铜箔项目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