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强调源头治理

    每经网 2014-11-27 09:19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步伐日渐加快。

    昨日(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预计今后不会有大的改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后,将会在执法上会和新环保法进行衔接、配套。

    今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分8章102条款,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全面规范。

    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增加了对重点区域和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专门规定,明确了对无证、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作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草案分别从燃煤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加强管理。

    通过对污染源的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思路较为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共用了26条阐述“法律责任”,对于各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处罚措施明确。

    同时,在环境违法行为上,草案规定的处罚力度也明显加强,“加倍处罚、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较为常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业内专家认为,这将和即将实行的新环保法中的一些处罚措施衔接,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从草案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多的还是强调环境执法,这个肯定必要,但大气污染问题更多的还是能源结构和能源使用方式的问题,不是一个《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能解决的。”骆建华说。

    他建议,首先要从整个能源结构、能源利用方式上进行立法;再就是立法的框架结构要发生变化,针对几个主要的污染物要分文别类的提出控制措施;还有就是主要污染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怎么采取控制措施,并用法律程序进行固定化。

    虽然还不能如欧美国家一样出台《清洁空气法》,但骆建华建议,如果能从整个的立法思路上改变,就是中国版本的清洁空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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