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超过100家,其中有很多是小作坊式企业。如果默许粗制滥造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必将影响这一新兴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丁舟洋
对于微型电动车在城市交通中造成的麻烦,魏学勤表示,“我们始终主张小型电动车在乡镇地区发展,替代短途燃油车的出行需求,没有主张在北京、济南这样的大城市推广。“魏学勤认为,只要在上述三条要素方面限定小型电动车的出行,就能消除它们导致的安全隐患。
今年6月,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 “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关于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实施车辆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标准和条件,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按照该标准,小型电动车是指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车速不大于70公里/小时,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要在二、三城市以下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
今年10月9日,根据行业准入条件对生产企业提出的涉及生产设备、研发能力、投入规模、售后服务等十项要求,山东首次公布了9家符合小型电动车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据魏学勤介绍,获得准入的企业都已解决产品的保险问题,协会将对准入企业的产品对照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审查,合格以后,将正式发布一个标示,区别于社会上的其他小型电动车产品,引导老百姓买到质量合格、有保障的产品。
“事实上,出台地方标准是山东没有办法的办法。“魏学勤坦言,地方标准为规范行业发展的暂行办法,背后是业内对于国标的期盼,“只要国标一出,山东标准立马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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