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600753,前收盘价16.42元)10月16日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宋戈 实习记者 杨建
每经记者 宋戈 实习记者 杨建
东方银星(600753,前收盘价16.42元)10月16日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在2014年8月22日,豫商集团与上海杰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了一致行动人关系。上海杰宇在2014年10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25.74万股。增持前,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 增持后,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豫商集团增持当天(10月14日),银星集团与自然人许翠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了一致行动人关系。许翠芹通过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增持公司88.1万股。增持前,银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增持后,银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方银星股份3836万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29.98%。
记者注意到,东方银星收到上证所关于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要求。双方作出如下说明。
豫商集团说明如下:豫商集团与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继续增持东方银星股份。如继续增持,则将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4年10月15日,豫商集团一致行动人为上海杰宇,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银星集团说明如下:重庆银星智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近日增持至公司总股本的30%,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增持,若需继续增持,不排除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公司股东重庆银星智业、华宝信托、重庆赛尼置业和商丘市天祥商贸、许翠芹为一致行动人,银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东方银星3836万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票将今日复牌。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