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

    每经网 2014-10-11 20:27

    针对于业内关心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问题,财政部给出的幅度为2%-10%,并称,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今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等多文件对煤炭资源税改革问题相关细节问题做出说明,其中提到,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财政部文件提到,12月1日起,全国统一将煤炭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煤收费基金项目全面清理,10月30日前将清理情况报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山西智诚达能源咨询公司总经理马俊华分析认为,此应该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配套政策,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预计动力煤可减少费用18元/吨,焦煤减少28元/吨。此前的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为销售收入的1%,山西的可持续发展基金为:动力煤14元/吨,焦煤20元/吨,而新疆的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用收费标准与山西相似。

    针对于业内关心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问题,财政部给出的幅度为2%-10%,并称,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马俊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至10%的税率范围比预期的要宽泛得多,“为各地政府和企业的调整税率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马俊华同时表示,“估计将来会根据各煤种、各地的差异,以及原煤、混煤、洗煤等制定不同的税率,但一开始不会太高,预计山西省的税率应该还是在5%左右。但是,上限是10%,为以后上调税率打下伏笔。像原油和天然气已经调到6%,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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