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首场分论坛上,我国知识产权学界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的演讲以此开头。他演讲的题目是“从技术争夺到版权争夺——互联网时代下版权与科技的跨界发展”。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江然 发自成都
每经记者 江然 发自成都
“今天这样空旷的环境,对我一个在学校里教书的人是一个挑战,这同时也是一个跨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都是技术惹的祸。”昨日(9月17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首场分论坛上,我国知识产权学界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的演讲以此开头。他演讲的题目是“从技术争夺到版权争夺——互联网时代下版权与科技的跨界发展”。
不久前,刘春田作为中国学界唯一代表,再度入选“全球50位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他在演讲中指出,受几千年文明影响,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我们,还停留在仅对物质财产保持敬畏的阶段,而日新月异的技术改变了人类行为方式,也改变了财产流动。目前,我国正亟待建立一套新的财产制度。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上广”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刘春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指出了知识产权法院的权责与义务,并提出“更应建立一个知识产权司法方面的‘国家队’,来促进国家司法标准统一、司法确权、司法整体水平提高。”
新财产制度亟待建立
技术发展使社会越发丰富多彩。“近30年来,技术造成了我们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乃至有一部分进入后工业社会,三态并存就是‘中国特色’。”刘春田在论坛上指出。
科学技术的进步又改变了什么?刘春田用一句话概括,“改变了我们的行为方式。”在他看来,新的方式也是财产的来源。“版权就是财产权。”在他看来,“讲来讲去,都是围绕财产进行的,要讨论的问题实际上是财产管理的变化。”
在刘春田看来,中国几千年的农业文明让人们对财产充满敬畏,“但仅认为物质产品是财产,对用于精神愉悦的产品和作品,我们往往不认为是财产,因此整个社会还需要转变观念。”刘春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刘春田指出,我国亟待在大众思想中建立新的财产制度,这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落后的核心问题:理念的变化和匹配。“工业社会使我们能在短期内批量生产,这种情况生产已经相对不重要,重要的是生产什么,应该把这个当成比劳动成果更为宝贵的财富,但我们这个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刘春田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靠创新驱动创造财富,“意思就是不再靠单纯的劳动来增长财富,靠的是精神财富。”
知识产权审判需“国家队”
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这一举措被看作“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道路上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上海和广东各级法院一审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分别达到12464件、5158件和24843件,二审案件分别达到14934件、5708件和29836件。今年上半年,北京全市基层法院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056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241件。
刘春田认为,可以以上述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为基础,跨省管辖辐射周边地区,为将来设立最高司法水平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打下基础。
“我国自1994年设立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已经设立了420多个各级知识产权审判庭,已经有2700人的专业审判队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少案件的判决书体现了法官相当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话语权。”刘春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同时,知识产权司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有的影响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制约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从制度、机构上改革才能解决。”
刘春田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主要存在3个问题:一是与技术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二是专利权等民事权利确权纠纷循环诉讼问题;三是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水平,增加与其他国家对话的机会。
“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不缺地方队,缺的是一支国家队。”刘春田对记者表示,“当前,如果仅在组建地方队上做文章,止于量变,无关大局。设上诉高级法院才是质变,犹如画龙点睛,一笔就可盘活知识产权审判的全局,一举解决上述3个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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