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静 记者 毕华章 每经编辑 陈小雨
每经记者 张静 毕华章
8月14日,秦川发展副总经理毛丰的证券账户卖出公司部分股票,由于秦川发展2014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日期为8月28日,所以此次操作发生在窗口期,属于违规操作,公司也遭到深交所监管问责。不过秦川发展8月19日公告称,这一行为是在毛丰本人事前不知悉的情况下,由亲属操作所致。
公告称,8月14日,公司副总经理毛丰本人事前不知悉的情况下,由亲属操作其证券账户卖出秦川发展股票2000股,交易均价为每股8.95元,交易金额17900元。公开资料显示,毛丰现任秦川发展副总经理、秦川美国工业公司董事、经理等职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毛丰所持股份系去年秦川发展高管增持时购入,总共持有股票10000股。而毛丰7月份就去美国出差,目前仍在美国。
事实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早有制度规范。但有关公司高管在在敏感时期出售股票的案例屡见不鲜。
上海嘉澜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对此表示,导致出现这类现象有可能是相关人士对一些细致的规则不了解,但无论怎样都应注意,不再犯错误。
在他看来,相较事后追究责任,提前有效防治错误更显重要。"是不是应该在遇到定期报告等敏感时间点通过技术手段自动锁定,来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比如这次,可以在30天之内就自动锁定,或者对相关账户予以控制,从技术上手段上来说难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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