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区家彦 发自广州
每经记者 区家彦 发自广州
继早前杭州与东莞卷入 “限降令”漩涡后,佛山也试图对售价降幅过大的楼盘进行网签限制。
根据《广州日报》日前报道,佛山物价部门表示,售价降幅超10%的楼盘网签将受到限制,开发商需重新办理明码标价手续。对于这种变相“限降令”,上述城市物价部门表示,政策是希望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行为,并非禁止降价干扰市场。
根据佛山市物价部门回应,早在2009年7月3日,市物价局、市建设局联合颁布了 《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和预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如需调整价格 (指销售价格高于或低于《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所标示的价格10%),应重新办理该项目《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等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监制手续,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物价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和预售行为的通知》也继续沿用了此项规定。
据悉,目前佛山市的商品房网签办理系统具体由住建部门管理,该系统显示的与价格相关的信息,是由商品房经营者将已经通过价格主管部门明码标价监制的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上传至系统生成,对于高于《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低于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所标示的价格10%的商品房,该系统将限制办理。
“之前确实是已经有相关的报备措施,但没有很严格去执行,此前我们试过有楼盘降价幅度超过10%也可以成功网签,现在物价局的表态应该是要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华南某大型房企佛山项目营销经理私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多位业内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严峻的市场压力才是地方政府希望通过行政手段减缓降价压力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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