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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高琦未达预期 深圳惠程向大股东“有条件”转让

    2014-05-09 00:52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皇甫嘉    

    每经记者 皇甫嘉

    今日,深圳惠程(002168,收盘价7.07元)公告宣布为了减轻上市公司的负担,决议将长春高琦33.63%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前董事长吕晓义,但五年内可根据长春高琦的经营情况随时回购。

    值得注意的是,长春高琦主营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项目开发,自2010年通过定增募资投产以来迟迟未见效益,2013年亏损接近900万元。

    五年内可回购

    今日,深圳惠程宣布将长春高琦33.63%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前董事长吕晓义。

    据悉,根据协议,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4.90元,转让总价为1.61亿元。同时双方约定,五年内如果长春高琦经营情况出现好转,公司有权选择是否回购上述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吕晓义持有深圳惠程1.45亿股,占总股本的19.11%,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于2013年1月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

    资料显示,转让前,深圳惠程为长春高琦的控股股东,持有后者84.63%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长春高琦51%的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长春高琦经营范围为聚酰亚胺纤维材料及制品、高分子材料、无石棉摩擦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制品加工及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截至去年年底,长春高琦的净资产为4.7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911.81万元,但净利润亏损达876.29万元。

    募投项目未达预期

    资料显示,深圳惠程于2010年通过定向增发开始了 “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的研发。聚酰亚胺是一种特种工程材料,已广泛应用在航空、航天、微电子、纳米、液晶、分离膜、激光等领域。近来,各国都在将聚酰亚胺的研究、开发及利用列入21世纪最有希望的工程塑料之一。

    当时,深圳惠程表示项目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7.4亿元、年净利润1.28亿元,对于公司在新材料这一领域的涉水,从卖方机构的态度来看十分推崇,齐鲁证券、天相投顾等纷纷给予“推荐”评级为其背书,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也水涨船高,半年内涨幅超过50%以上。

    但据深圳惠程去年年报透露,上述项目并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系 “该项目刚刚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尚未进行大规模销售,同时公司尚未进行大批量生产以及销售,折旧摊销占单位成本的比重较大而致使单位成本较高”。

    为了减轻上市公司负担,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深圳惠程董事会最终决定减少在长春高琦的股权比例。但公司同时坚称这并不代表公司放弃或者不看好聚酰亚胺业务。

    深圳惠程在公告中表示,实际上公司对聚酰亚胺产品和长春高琦一直充满信心和期待,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改善长春高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继续发展以聚酰亚胺为代表的新材料业务和以聚酰亚胺纳米纤维锂电池隔膜为代表的新能源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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