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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完善措施引热议 基金经理直言“重回散户时代”

    2014-03-24 01:13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娜    

    每经记者 李娜

    在继去年11月新股发行第四次调整后,首批48家新股在市场强烈的期待下于今年1月陆续露面,并引来散户和机构资金的狂热追逐。

    新股重启后,市场对老股二级市场减持通道开启等问题的质疑声不断。上周五,证监会颁布IPO的完善措施,更是在公募基金等机构中掀起波澜。不少基金打新专业人士在感叹“预料之中,预期之外”的同时,直指IPO政策存在争议。

    争议一:回拨比例过大/

    在最新的补充政策中,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然而,就是这条新政策在公募基金等机构群体内引起强烈的反应。

    “真是出乎意料,没有想到这个回拨比例这么大,这样机构都不用玩了!”看到新政后,一位打理社保资金的投资经理直呼。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打新业务负责人则告诉记者:“IPO又重回散户时代,我们(机构)就是打打工、报报价而已。这个回拨比例会导致机构中签率降低,打新热情大幅降温。”

    “尽管是个极端情况,这个划拨比例也太大了!”华南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员表示。此前,晨星研究的统计显示,2006年至2012年间,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打新平均中签率为1.19%,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新股申购平均中签率为6.21%,比网上申购中签率高出4倍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在今年首批上市的48只新股中,登运股份、我武生物、岭南园林、东易日盛和晶方科技五只新股的网上有效认购倍数分别为219倍、176倍、173倍、154倍和151.7倍。此外,认购倍数在50至100倍的共有26只,低于50倍共有17只。

    “现在打新基本上是稳赚不赔,鉴于打新的赚钱效应,可以想象未来散户打新的热情会大幅提升。还有那些质地好的新股本身也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机构到手的筹码会大幅减少,淘新的盘算基本落空。”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如此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华南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则认为,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回拨到网上,这当中会出现一个问题,那些资金雄厚的散户,或利用拖拉机账户,能打中很多新股,可能会出现操纵股价的状况。

    争议二:企业年金询价资格时有时无/

    此外,新政规定还要求在向公募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40%股票的基础上,发行人和承销商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优先配售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现在有些券商根本就不给企业年金产品参与新股询价的资格。我们现在都没有做打新的产品。”一家基金公司的企业年金相关业务负责人感叹道。

    该负责人进一步分析称,“现在券商在公布询价资格时,有的采取单列的模式,有的采取排除的方式,而单列这种模式是不接受企业年金产品报价的。”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可,在证监会规定的大范围内,券商在询价资格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机构在报价时,券商会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进行检查。如果不符合,即使强行报价也被视为无效。

    “至于这个比例是多少,现在还不清楚,估计肯定比公募和社保的比例要低点。”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从事企业年金的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对此坦言道,“这个比例还不好说,得有个先例出来,管理层认可,大家照着执行就行了。”

    争议三:千万元市值限制意义不大/

    IPO完善政策规定,为提升网下投资者的定价能力,要求其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这个是新要求,以前只对网上投资者的打新有资金要求。这个可能是要求混合型基金不能将全部资产用来打新,必须要有一定底仓。也可以理解为对近期打新基金火热势头的一种限制。”前述华南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

    前述上海基金公司的打新业务负责人则是直言不理解,“对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而言,1000万元流通股市值并不算什么。我觉得关键还不是数量问题,这个规定违背了竞价公平的原则。”

    “特别是债券基金,打新以前是被写进了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是经过证监会批准的。”该打新业务的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早在2010年一级债基暂停打新后,去年证监会更是明确规定债券基金不能打新,意味着二级债基打新的功能随即消失,这让以前以打新为宣传口号的债基不得不紧急刹车。

    至于债券型基金不能打新,有基金公司的固定收益人士认为,可能在证监会看来,债券型基金就应该专注地投资债券标的,不能跑到股票市场去套利。

    上海一家债券型基金的经理指出,弱化打新高收益是监管部门的初衷,也是监管层不断对基金打新进行指导的根本原因。

    争议四:大小非仍无有效约束/

    在去年推出的新股发行政策中,允许老股转新股,间接成为老股东打通减持与二级市场之间的通道。

    “奥赛康事件就是一个警醒,控股股东特别是大非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提前减持,那些半年内跌破发行价进而延长锁定期的条款变得没有意义。”前述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表示。

    在上周五发布的完善措施中,证监会规定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此前针对老股转让过多,证监会进行窗口指导,投行纷纷采用新老股转让1∶1红线的标准。

    “本来以为证监会进一步出台相应的较强约束措施,现在还没有看到。”上述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表示。

    前述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则认为,“这个规定基本上仍然默认了大小非提前减持的合法性,只是对减持的数量进一步约束,不能像以前那样高价套现。”

    记者了解到,公募基金对于本次打新新政的评价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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