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证监会披露完善新股发行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六大方面,每日经济新闻遍访业内专家,第一时间为您做出详尽解读。
每经记者 赵笛
3月21日,证监会披露完善新股发行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六大方面,每日经济新闻遍访业内专家,第一时间为您做出详尽解读。
一、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具体措施:
1、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2、发行人、转让老股的股东和相关网下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财务资助等不当利益安排。
影响解读:
1、减少老股转让,降低市场对上市就为套现的不良解读。
2、减少老股转让中的利益输送。
二、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具体措施: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影响解读:
1、减少企业为上市而拼凑项目的情况;
2、募资金额的不确定性,容易造成有些企业盲目定高募集资金规模。
三、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具体措施:
1、规定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2、由证券业协会在自律规则中细化网下投资者条件,推动形成具有较高定价能力的投资者队伍。
影响解读:
减少网下打新专业户,对专为打新而设立的合伙企业、集合理财产品构成打击。
四、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具体措施:
1、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2、网下配售进一步向具有公众性质的机构倾斜,在现行向公募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40%股票的基础上,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优先配售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影响解读:中小投资者中签率有望增加。
五、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具体措施:
1、禁止配售关联方,禁止主承销商向与其有保荐、承销业务合作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配售。
2、公募基金等公众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3、承销商对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影响解读:严控配售中的利益输送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
1、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后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2、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影响解读:规范发行询价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