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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给两亿农民工带来福音

    2014-03-18 02:0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亚里士多德一语,可以道出中国目前超2亿农民工的心声。而现实是,面对户籍壁垒,这一庞大人群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却难以享受到包括社保、教育、就业、住房等社会公共服务。

    记者注意到,近日出炉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表示“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将达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的目标。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之下,农民工进城落户等问题,将逐步把梦想变成现实。

    推行居住证制度改革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可视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方向。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看来,这部《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包括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未来还将探索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健全人口变动调查制度。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一名地方发改委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人口管理举措指导意义鲜明,但受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约,地方需要因地制宜,抓住人口管理系统的非线性、反直观性,不确定性和动态性。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制度被认为是对人口登记制度的一种完善。而且,在不少人看来,推行居住证制度,是在现有户籍制度暂时不能一刀切取消的现实下最好的选择。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有政协委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事实上,进城不等于城镇化,进城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农民从居住的农村进入到已经存在的城市,即从传统农村进入到传统城市;二是从传统农村进入到新建的新型的城镇里面去。

    如果按户籍来算,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而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正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主要壁垒。

    对此,《规划》中提出的对策是“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即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对于上述举措,徐洪才认为这体现了中央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态度。户籍制度的变革依旧是农民进城的关键。各类城镇在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时,也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更重要的是,不能盲目追求统计数据上的城镇化率,而要把实践人口的城镇化作为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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