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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信托遍地开花 农业部调研评估影响

    每经网 2014-03-08 21:17

    土地流转信托在全国呈现加速布局的势头。最近中信信托、北京信托相继在安徽、山东、河南、贵州、湖北等地抢滩,推出各自的土地信托计划,截止3月7日,两家信托公司已推出10单信托,涉及土地面积或达十几万亩。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土地流转信托在全国呈现加速布局的势头。最近中信信托、北京信托相继在安徽、山东、河南、贵州、湖北等地抢滩,推出各自的土地信托计划,截止3月7日,两家信托公司已推出10单信托,涉及土地面积或达十几万亩。

    3月6日,在全国政协小组讨论结束后,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流转信托目前只是试点,作为工商资本的一种,政策是允许的但要看效果,“我们不赞成工商资本长期超大规模地集中农村土地,我们正在观察、调研和评估土地信托的影响。”

    土地信托密集抢滩

    3月7日,中信信托表示与河南济源市政府合作,正式成立了河南省首个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中信·济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项目涉及济源轵城镇、思礼镇下属共6个行政村的4094.5亩农业用地,预计两年内流转规模可达2万亩。

    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商为河南本土优秀苗木企业鄢陵花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引入苗木花卉产业,流转土地种植品种以具备防雾霾、抗风沙、耐干旱等性能的苗木为主。该项目被喻为全国首个针对建设生态文明、防风固沙、防治雾霾为主要目的的土地流转信托。

    就在当天“中信信托”与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就共建龙感湖土地信托化改革试验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流转项目涉及6万余亩土地,是目前为止涉及土地面积最大的土地流转信托,也是首单以土地信托介入国有农场改革的新模式。

    此前,中信信托已在安徽省马鞍山、安徽宿州、山东青州、贵州贵阳推土地流转信托,并准备在吉林、河北、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加速布局。而北京信托也不甘落后,于近期推出了第四单信托。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包括中粮信托、百瑞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也将加入到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队伍之中。

    信托公司方面表示,通过信托的介入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另外土地流转既可以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认为,针对我国农村实际,目前所有法律关系中,唯有信托法律关系能够充分实现权、责、利相分离。“通过将农村集体土地信托化,能够在保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这一根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个人占有,有效分离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不过,土地流转信托也引起质疑。由于政策的底线是土地流转必须实行农地农用,而农业是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原本,农民经营土地只需要单方面为农民创造收益,但现在信托加入后成本大大升高,因为农业收益要支付的对象包括:投资者每年的投资回报、信托公司的收益,第三方农业公司的利润,农民转让土地承包费则分12年支付。

    土地信托不能减少农民收入

    今年2月27日,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土地信托都是新生事物,农民愿不愿意是最关键的出发点,既要看到好的一面也要防范有风险的一面。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底国家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赵鲲一行对宿州市土地信托及家庭农场进行了调研。不过,目前农业部门尚未出台对土地信托监管的具体政策。

    在两会上,刘沧龙建议,国家应尽早出台措施鼓励信托公司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尽早将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盘活。

    牛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独家专访时表示,信托是工商资本的一种,他们参与土地流转政策上是允许的,但要看效果,“我们鼓励社会多元化资本参与农业现代化经营,但不赞成工商资本长期超大规模地把农村土地集中,这容易出现土地非农化和非粮化,也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加。”

    牛盾说,现在比较好的模式是家庭农场或农业大户经营的土地在100亩或者几百亩,对耕地有保护作用,但是上千亩上万亩的则一定要警惕,“而土地几千亩上万亩的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的效益,收入非常大,这种效益最终到了拥有工商资本或有钱的少数人手里,与我们的政策设计初衷相违背。”

    牛盾说,参与土地流转要四个坚持,不能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农地农用的性质;不能降低农产品的供应,不能减少农民的收入,“所以土地流转信托确实需要很好的评估。”

    他认为,工商资本应该考虑,农地农用不会得到暴利不会快速致富,农业是个长期的过程,要考虑自然与经济的风险。“我们强调市场决定论,但是当市场会有失灵的时候,要发挥政府的功能,弥补市场的缺陷。”

    牛盾表示,不赞成长期将农民土地流转的原因还在于无形中增加市场和农业生产的风险,不利于整体农业的发展。“古今中外,农业都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我们必须保护。”

    由于信托计划长达10年或12年,这意味着未来土地流转信托还面临一个农户信托收益权变现的问题。此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信托的设计是将农民10或20年的土地全部抵押出去,“如果农业公司破产,农民剩下十来年的土地收益找谁要去?这对对农民的风险很大。”

    牛盾认为,事实上这也是市场巨大的风险,在这个市场面前,农民显得特别弱小。“不能说十年每年就给农民八百块钱,而且这十年国家的财力会不断提高,我们给经营者工商资本不断地补贴,在市场经济贸易中农业产业受损,我们还要建立补偿机制。这些都需要反思。”

    牛盾表示,如果土地流转信托出现非粮化非农化,不能增加农民收入,这不是政策设计的原意。“除了密切地跟踪和评估,如果需要的话,我们还会与银监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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