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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改革首日企业注册井喷 完善信用信息体系为下一目标

    2014-03-07 01:0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昨日(3月6日)下午,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工商总局原局长周伯华称,“下一步正在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更新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进一步把改革取得的成果用法律和法规固定下来。”

    本次全国政协开幕当日,也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当日,各地新注册企业数量呈现井喷态势。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披露的数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首个工作日,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根据统计,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设立企业167户,企业新增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新登记私营企业占总户数的91%。

    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3年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民间投资比重上升到63%。

    2014年的重要任务就是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下一步正在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更新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进一步把改革取得的成果用法律和法规固定下来。”周伯华表示。

    2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工商总局对该方案的解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是未来改革的重要一环。

    周伯华表示,“工商部门建立健全了企业信用信息更新体系,这种更新一方面对企业的资历产生强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实行高效能的管理。”

    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市场主体数量会快速增长。“宽进”情况下如何“严管”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条件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通过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协同监管,是一个可行而有效的手段。

    工商总局表示,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联动响应机制、境外追偿保障机制。工商总局将未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和公示义务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警醒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改过自新的同时,提醒社会对其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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