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万亿蛋糕蓝图的绘出,民营医院迎来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牟璇
每经记者 牟璇
随着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万亿蛋糕蓝图的绘出,民营医院迎来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而作为融资渠道最为畅通、占据优质资源的上市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民营医院这个巨大的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统计,在A股上市公司中,有17家公司已或多或少涉足民营医院的相关投资,其中既有一直以来专注于眼科或牙科连锁的爱尔眼科(300015,SZ)、通策医疗(600763,SH),也有积极参与公立综合医院改革的复星医药(600196,SH)、金陵药业 (000919,SZ)、开元投资 (000516,SZ)等,还有为拓展产业链积极布局医院经营的福瑞股份(300049,SZ)、康美药业(600518,SH)、贵州百灵(002424,SZ)等制药企业。
民营专科医院 连锁经营是大势所趋
专科医院,是以某一类疾病或某一系统疾病分科的医院,如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据了解,专科医院的特点在于医疗技术上的“专”,进而达到诊治等方面的“精”和“优”,医院拥有一大批专科医疗技术人才,可以按照客观需要和专科技术本身发展规律的要求,进行精细分工。
但对于民营专科医院来说,所有制形式决定了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医疗机构,因此很难享受政府补贴。并且受到职工养老、住房等福利因素的影响,与国有医院相比,在人才引进、培养、储备等方面一直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因此,专科医院要获得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连锁经营是不错的经营模式。目前,从事专科医院经营的上市公司代表是眼科类的爱尔眼科和专注于口腔医疗服务的通策医疗,两家公司凭借着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连锁经营模式得到了较好发展。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整形、眼科、妇产等专科领域的民营医院一直受到民营资本的青睐,并且占比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而肿瘤、心血管等领域的民营专科医院发展较为缓慢。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介绍,专科细分领域,如整形美容、眼科、体检等利润增长都非常可观。且从申报难度方面考虑,脑科、肿瘤等高端医疗领域申报难度非常大,而整形美容、口腔、眼科、妇产等专科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但总体来看,专科民营医院规模化、连锁化是大势所趋。
上市公司 积极参与公立综合医院改革
今年1月24日,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2013年度总结大会上表示,2014年卫计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这意味着,公立医院改革将成为今年卫生领域的重要任务。
某不愿具名券商分析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公立综合性医院改革一般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化,政府保留对医院的所有权,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托管等方式的管理;另一种方式是政府部门交出控股权,由社会资本买断,或者整体接收,从而使得公立医院私有化。私有化当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3年金陵药业对宿迁市人民医院70%产权的收购,2003年~2010年金陵药业收购的宿迁市人民医院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将近60%,为金陵药业贡献了丰厚的回报。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在上市公司中,涉足公立综合性医院改革的不在少数,近几年通过并购、出资设立新医院等方式参与综合性医院改革的包括复星医药、信邦制药(002390,SZ)、金陵药业、恒康医疗(002219,SZ)、开元投资、诚志股份(000990,SZ)、华润三九 (000999,SZ)、益佰制药(600594,SH)等。
制药公司 设立对口医院拓展产业链
实际上,在社会办医钟声敲响,社会资本分享政策红利全面 “淘金”民营医院的背景下,无论是专科医院还是综合性医院,都将迎来社会资本的拥抱。与此同时,一些制药类的上市公司为了拓展其药品细分领域,也纷纷设立相关细分领域的医院,拓展产业链。例如马应龙(600993,SH)的肛肠医院,康美药业的中医院,贵州百灵的糖尿病医院等。
马应龙是治痔类药品的龙头企业,其设立的肛肠专科医院集临床诊疗和科研于一体,目前已经在北京、西安、沈阳、南京、武汉、大同等地开设了数家连锁肛肠医院;主营中药材饮片的康美药业的康美中医院也已经开张,并且为了进一步抢占民营医院领域市场,从去年开始不仅连续收购数家公立医院,还高调布局药房托管业务,目前药方托管医疗机构已经超过80家。
国泰君安分析师李秋实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制药企业而言,布局医院领域有助于提升其终端控制能力,一方面能保障制药公司主导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单靠少数几家医院难以发力,医院集团化应是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药品流通中的“暗扣”环节,节省医院的采购成本,这将契合付费方式改革导向下的市场游戏规则,有效提升医院的盈利能力,从而获得长远的竞争优势。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