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消息,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取消项目包括:证监会审批的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以及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三个项目;银监会审批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停业后申请复业审批、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三个项目;保监会审批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项目和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财政部审批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方案和协议审核以及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项目;外汇局审批的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工信部审批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等。
下放项目包括: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项目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倪铭娅)